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税延养老保险细则出炉:长期锁定、终身领取、产品可转换

2018-05-08 09:05:25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根据消费者风险偏好的不同,确定了三种收益类型,有利于满足不同投资风险偏好的消费者选择。”朱俊生表示。另外,养老保险的投资期限通常较长,内含保底收益、同时根据金融市场投资状况有变动收益的产品更有利于应对通货膨胀风险。

在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保险公司都在积极为税延养老险进入实操期而做准备。例如,前不久中国太保就发布了包括产品基本类别框架、投保方式、税延计算器在内的税延养老险综合解决方案。在中国太保发布的解决方案中,产品分为收益固定累产品,适合投资稳健型客户;收益保底型产品,适合风险中立型客户;收益浮动型产品,适合风险偏好型客户。

此外,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可提供养老年金给付、全残保障和身故保障三项保险责任。其中,养老年金给付是指产品进入领取期后,保险公司向参保人终身或长期给付养老年金,即产品提供终身领取方式或长期领取方式。而全残保障和身故保障保险责任是指,参保人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60岁前)全残或身故的,保险公司除给付其个人账户内积累的养老金外,还额外赠送相当于账户价值5%的全残或身故保险金,这是目前市场上的养老年金保险产品所不具备的,实际上也是产品设计上的让利体现,也进一步强化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的保险保障功能。

朱俊生认为,上述三项保险责任,是为了分散长寿风险,可以将养老保险设计为生存年金,不提供或少提供身故保障,增大对长寿风险的分散力度。

长江养老保险首席经济学家兼研究部总经理俞平康对第一财经表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与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在投资端 、缴费端、税收机构、监管机构都有一定的差别。商业养老保险从投资管理方面来看,年金保险与商业保险投资在具体细节上会有细小的差别,主要体现在各个资产类别的投资比例都会有一定的限制,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的投资风险偏好。

产品灵活转换 促进市场竞争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鼓励市场良性竞争,提高参保人对养老资金配置的灵活性,税延养老保险产品给予了参保人产品选择权和产品转换权。

朱俊生认为,允许产品在同一公司不同产品之间以及不同公司之间转换,引入了竞争机制,增加了消费者的选择。

根据《产品指引》,参保人选择购买了一家保险公司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后,在开始领取养老年金前,可进行产品转换,不仅可以在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类型产品间转换,还可以转到其他保险公司的税延养老保险产品。

俞平康表示,产品转换的指引规定非常重要,可以让投保人出于不同原因、在不同保险公司之前进行转换,促进市场竞争。

相关报道:

    404 提示信息
    404

    您访问的页面找不回来了!

    返回首页
      您感兴趣的信息加载中...

    相关新闻

    点击加载更多相关新闻
    没有更多相关新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