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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办耗时再缩减!上海立法规范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

2018-04-27 09:40:33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不过,上海市政府法制办主任茆荣华表示,在此前的立法调研中也反映了一些具体问题,包括:告知承诺在重点改革领域的推进力度还有待加强,告知承诺的适用领域和事项范围还需要进一步扩展,对违反承诺的被审批人缺乏明确有效的惩戒手段,事中事后监管缺乏依据和抓手等。

为此,《办法》明确了告知承诺的事项范围: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依法应当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外,对审批条件难以事先核实、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机关可以实行告知承诺。

同时,茆荣华说,《办法》对告知承诺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作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确保放开准入与严格监管相结合,真正实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的改革精神。

比如,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被审批人在约定期限内未提交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以及行政审批机关在后续检查中发现被审批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要求其整改但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机关应当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行政审批机关按照办法规定实施后续监管时,对违反承诺的被审批人可以给予警告;对违反承诺且造成危害后果的,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承诺且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可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放管服的改革还在继续深入。

为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国务院关于上海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提出,通过加大制度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有效区分“证”与“照”的各自功能,大力推进“照后减证”,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探索形成可复制经验,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此前在浦东新区形成的“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已于2017年9月6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其他10个自贸试验区和具备条件的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等近400个地区,复制推广。

不断降低的制度性交易成本,也在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助力新动能成长。

在2017年12月举行的发布会上,浦东新区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办(审改办)副主任金莎曾表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实施一年多来,企业“办证难”问题得到缓解。

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的企业满意度调查,认为“证照分离”改革后企业办证便利化程度高、较高的,分别占到87%、85%。与此同时,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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