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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正式处罚落地:“证据链”拼出赵薇夫妇的资本财技

2018-04-17 09:13:38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赵薇作为龙薇传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在《股份转让协议》《借款协议》上签字,为公告以及银行融资方案提供个人资产情况、个人征信查询。加上其他证据证实,赵薇也是该案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最终,证监会对对万家文化、龙薇传媒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赵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孔德永、黄有龙、赵薇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前述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无论是高杠杆收购,还是以拟收购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进行融资,只要不违法,都是可以采用的金融工具。但是,龙薇传媒在信息披露时,收购条件尚存在许多不确定性时贸然公告,收购遭遇变数时又没有充分揭示风险,融资最终失败后又没有主动寻求解决办法推进融资,从收购控股权、到只收购5%多一点,再到迅速取消收购,严重误导市场和投资者,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证监会对公司处以60万元罚金、对赵薇等个人处以30万元罚金,从罚金数额上可以反映违法情节严重,属于顶格处罚。”厉健对第一财经称,在这起信披违法案件中,赵薇的名人效应可谓是“双刃剑”,具有重大警示意义。如果赵薇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名人效应可以推动上市公司成长,投资者也可以受益。

他表示,但遗憾的是,赵薇没有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是利用名人效应,严重误导广大投资者,导致投资者遭受重大损失,如今,不但被证监会顶格处罚,还将面临投资者巨额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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