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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ABS的操作中,一些中介机构的风控往往不够到位;即便评级机构资质较高,但是也不是完全的保证,因为资产资质也存在着下滑的可能性。” 该上市券商资产证券化人士分析称。
“ABS顾问律师和机构法审人员更要保持专业、独立和审慎,这是职责,也是保护。”某资产证券化律师也坦言,参与ABS的所有中介结构都应当警惕违约风险,在发行过程中是否尽到了审慎义务将会成为判断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前已经完成兑付的594只银行间ABS中,提前兑付、当期兑付和逾期兑付的比例分别约为37%、49%和14%。
信用风险暴露
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总发行规模达16135.20亿元,市场存量突破2亿元,同比增长133.56%。高速增长下的信用风险也在迅速积累。
华创证券分析师周冠南在研报中指出,通常情况下,租赁资产单笔数额较大,资产集中程度较高。ABS的提前和逾期支付情况受承租人还款情况影响较大。当市场利率变动,使得承租人融资成本下降或出现承租人搬迁等变故时,就较为容易发生提前还款的情况。
“当发生违约风险是,一种可能是租赁物不那么值钱或者处理过程具有一定难度。在融资租赁ABS 中,不完全依赖于对方的主体信用,而是以一定凭证作为抓手。”上述北京ABS人士在私下交流中表示。
近年来,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迅猛,信用风险管理压力与需求增大,管理人主动管理资产支持证券信用风险意识不足、投资者认识和权益保护不到位等问题不时出现。事实上,监管机构对于ABS信用风险的高度重视在近期的监管文件中亦有所体现。
2018年3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指引重点对信用风险监测与分类、信用风险排查与预警及信用风险化解与处置提出了具体的管理方式和要求。
某券商信用分析人士指出,2018年金融监管仍然会以金融去杠杆、脱虚向实、强监管为主线,部分发债主体的融资可能会受到比较大的负面冲击。
“目前我们很难看到金融监管政策以及货币政策的放松,银行资产负债表扩张要放缓,整个信用债市场也将继续的收缩,市场的流动性处于一种比较紧平衡的状态。”
譬如,第一财经了解到,标普全球评级日前宣布,将一家商贸物流中心开发企业的长期主体信用评级由“B”下调至“B-”,展望为负面;同时将未到期的优先无抵押债券的长期债项评级由“B-”下调至“C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