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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开放|放宽券商外资持股比例:“必须伴随严格的金融监管”

2018-04-11 14:04:11      参与评论()人

1995年首家合资券商中金公司成立,目前,我国的合资券商已达13家。其中,根据CEPA补充协议设立的合资券商有汇丰前海、东亚前海、申港证券和华菁证券四家;另有中金公司、中银国际、高盛高华、瑞银证券、瑞信方正、中德证券、第一创业摩根大通、东方花旗、摩根士丹利华鑫。

光大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张文朗认为,券商方面,2016年本土券商经纪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例平均为28%,而合资券商大都不允许从事经纪业务,极大限制了其盈利能力。从市场份额来看,合资总资产和净利润分别仅占全行业的1.1%和0.9%,投行业务的市场份额不到5%,经纪业务的份额更是低于1%。如果未来合资券商的业务范围扩大,可能会对本土券商带来一定竞争压力。牌照完全放开的可能性或较低。

对于金融开放,平安证券宏观固收组认为,未来随着金融机构外资持股比例的放开,外资参股甚至控股的金融集团短期可能给国内金融机构带来一定的冲击,同时也为中国的金融监管带来一定挑战。不过,竞争将倒逼国内金融机构自身的改革,有助于其综合能力的提升;而国外投资者的进入也将增加国内资本市场的活力,有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张文朗进一步表示,长远来看,外资介入有助于提高我国金融业的综合水平。我国金融机构虽然体量庞大,但仍存在竞争力不足的情况,尤其在券商、保险行业,与国际同行的水平还有差距。外资介入能使我国金融机构更有效地吸收国际先进经验(比如在风险控制、产品设计等方面),整体上有助于提高我国金融服务业的综合水平。

“另外,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的步伐也会更快。成功的金融开放必须伴随严格的金融监管。1997年东南亚的一些国家就是因为只重视开放,不重视监管,最后酿成金融危机。因此,我国在金融开放的同时也将进一步加强金融监管,完善跨业态的综合监管体系,从而保障金融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放宽股比限制之后,合资券商中的外资股东有望最先突破原有限制、占据控股股东地位。

中泰证券预计,此次开放后,外资在业务层面仍难有较大突破,合作的机遇大于竞争,外资有望选择优质的金融机构,加大股权投资力度,一方面保持对国内金融市场的跟踪,同时享受较高投资收益。除了根据CEPA补充协议设立获批的4家合资券商,目前仍有18家合资券商设立事项处于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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