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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虚拟货币监管 牢牢维护国家货币发行权

2018-04-10 17:38:23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纳入正规监管。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认为加密代币应纳入监管并开展国际协调合作,监管工作通常从代币发行和交易管控、牌照管理以及反洗钱等领域入手。金融稳定理事会主席卡尼认为加密货币目前对全球金融稳定还不构成风险,但随着市场快速发展,如与金融体系核心发生关联,情况将会变化,此外相关消费者保护、反洗钱、恐怖融资等问题,也需要加强国际协调。上述观点得到国际支付和市场基础委员会、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和国际证监会组织等的支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定比特币等数字资产属于证券范畴,交易所必须注册或获取牌照;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认定比特币符合“商品”的定义,已对在美交易的某些加密代币进行监管和执法。欧央行将反洗钱覆盖范围扩大到加密代币交易所和钱包提供商,以防止加密代币匿名转换为法定货币。日本金融厅对加密代币交易所进行牌照管理并已发放多张牌照,对交易所提出较为严格的反洗钱要求,责令交易所调整管理结构,完善内部审计与业务运营机制。

还有少数国家认为,加密代币是一种创新,采取措施完善加密代币发行制度。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在全球率先发布ICO指引,为ICO提供法律保障。新加坡金管局也发布ICO指引,便于投资者了解其管理政策。

四、强化虚拟货币监管

为维护国家货币发行权,保障市场交易秩序和金融稳定,我国货币当局应结合加密货币领域乱象频发、投机盛行,互联网积分支付手段属性日益显著等实际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强化对各类虚拟货币的监测监管。

(一)进一步强化加密代币监督管理

继续按照《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相关要求,对于以“币”为名进行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坚决禁止并提交公安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对其予以严厉打击;对于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去中心化加密代币,保持持续高度关注,严防ICO和场内交易行为死灰复燃,深入研判变相发币行为,一旦发现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

目前,市场中出现不法人员在境外发行加密代币,吸引境内人员参与集资和交易的行为。这类行为绕过境内监管开展离岸交易和非法集资,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遏制。一是应在明确加密代币管理相关法律适用性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加密代币管理法律法规,提高处罚标准和惩戒力度,强化震慑作用。二是借助技术手段,加强信息监测,组织大型社交软件提供商开展监测工作,排查、发现、清理和解散加密代币交易群组和公众号等,并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置。三是加强跨境支付监测,排查、发现可疑商户、可疑交易、可疑虚拟货币交易场所,一旦发现可疑行为,有针对性地进行清退商户、拦截交易、停止转账服务。四是强化风险提示和公众教育,将正确看待虚拟货币、理性投资、控制风险等观念纳入反假货币宣传中,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货币观念和投资理念。五是推动加强国际政策协调。加密货币的运营主体可以快速地从一个司法管辖区转移到另一个司法管辖区,各国监管政策的较大差异,只会使虚拟货币的运营主体从一国转移到另一国。针对加密代币的跨境使用和ICO等跨境违法行为,应积极推动国际社会加强国际政策协调,评估采取多边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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