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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迎来“退役”小高峰,二次利用百亿级市场待开发(4)

2018-03-22 09:42:55      参与评论()人

其次,国家要扶持专业化、高技术的电池回收处理企业。孙逢春认为,国家要在行业里扶持具有研发和提炼能力的企业,特别是引导梯级利用企业与电池企业融合发展,引导再生利用企业与资源材料企业融合发展。

业界普遍认为,梯级企业发展的必然方向是“储能”,而电池企业也将储能市场作为必争之地。随着两类企业的互相渗透与重组整合,未来将形成一批兼具动力电池、电池梯级利用及储能业务的电池龙头企业;而再生利用企业正在积极向材料转型,未来也将形成一批兼具资源、回收、材料业务的电池材料龙头企业。

再次,国家要探索押金和奖励并行制度,调动消费者和企业的积极性。欧盟从2008年开始强制要求电池生产商建立汽车废旧电池回收体系,并对电池产业链上的生产商、进口商、销售商、消费者等都提出了明确的法定义务。同时,通过“押金制度”促使消费者主动上交废旧电池。“押金制度”也被美国所采纳。不少专家认为,我国也可借鉴“押金制度”,培育消费者动力电池回收意识。此外,国家要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的法律机制,充分实施“延伸生产者责任”制度,再利用法律强制力对各个环节进行规定,约束整个电池生命周期的各个相关主体。

此外,业内人士认为,除了加大对废旧锂电池拆解、重组、测试和寿命预测等关键技术攻关,还需要制定动力锂电池回收再利用激励实施细则,建立赏罚机制。例如,对未按照回收政策履行责任义务的企业进行惩罚,对回收和再利用企业按照电池套数、容量等进行补贴或税收优惠,鼓励商业模式创新试点和推广应用等。

(原标题:动力电池迎来“退役”小高峰 动力电池二次利用百亿级市场待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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