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18项民生基本公共服务央地权责清晰,消除推诿扯皮现象(3)

2018-02-09 09:40:06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杨志勇告诉第一财经,这次划分不再像以前大家熟悉的东部、中部、西部等区域来划分分担比例,而是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格局、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同属性以及财力实际状况来确定5档及相应中央承担的比例,更加细致具体。

而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等6个按比例分担、按项目分担或按标准定额补助的事项,暂按现行政策执行。比如,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支出责任,第一档(西部地区)为8∶2,第二档(中部地区)为6∶4,其他为5∶5。

对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等5个事项,中央分担比例主要依据地方财力状况、保障对象数量等因素确定。

地方承担的部分除了自有财力外,中央也会通过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予以支持。《通知》表示,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设立共同财政事权分类分档转移支付,原则上将改革前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事项,统一纳入共同财政事权分类分档转移支付,完整反映和切实履行中央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的支出责任。

“这类转移支付体现了中央的支出责任,减少了专项转移支付,是对转移支付制度的重大调整完善。”刘尚希说,“表面上看,动静似乎不大,但实际作用是相当大的,一旦机制形成,以后支出责任就要按这个走,这是实质性的改革举措。”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未经第一财经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将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