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断直连、关通道:聚合支付大洗牌 | 愉见财经(2)

2018-01-23 09:09:57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4,《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发〔2017〕296号,下称“296号文”)——规范条码支付健康发展。

大林说起这事儿的语气里有种终于扬眉吐气的痛快,他说这是他们这些“合规创新”的业内人士们的“福音”。这两个月来,置身业内,他能感受到以前在中间地带观望的企业,现在开始向合规这一边靠拢。

上述密集的监管发文像是一个路标:支付产业进入“直行道”。

如果弯道超车拼的是创新的灵活和闯劲,那么直道加速该比创新的规范和稳健。

断直连

一些在牌照意义上仅为“第三方收单”的支付机构,靠直连银行做着事实上的转接清算方;一些商业银行替移动支付巨头“放通道”,从移动支付巨头那里拿到接口,再放给下游的其它银行或支付机构,事实上承担着转接清算职能。这在行业里早已是公开的秘密。

本文要说的第一种被监管要求清理的模式,即典型的直连模式,在281号文和248号文中均被再次严辞规范,监管再一次明确,跨行清算须通过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处理,收单机构、银行须回归本位。

在清理直连的时间安排上,自281号文印发之日起,各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新增不同法人机构间直连处理跨行清算的支付产品或服务,至于存量,281号文要求“应尽快迁移到合法的清算机构处理”;但综合此前人民银行支付司发的《关于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的通知》(下称“209号文”)给出的时间结点,线上直连模式迁移至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的最后期限,是2018年6月30日。

根据后发于209号文(司发文)、且发文层级更高的281号文(行发文)来看,当前可供前移选择的、有合法资质的投靠,是银联或网联。

事实上在前期,监管方面已多次要求支付机构断开直连,继281号文之后,248号文则是从直击违规支付机构“痛点”的角度、即加强备付金管理,来推动业务合规进程。

有接近监管的分析人士称,支付机构直连银行模式的乱象,根本原因在于一些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账户多而分散,从而导致支付机构可通过客户备付金,多头、超额获取银行授信额度,并用于理财或其他风险投资,超范围经营。

同时,当一些支付巨头以高额备付金的资金沉淀做“饵”,利润驱动的商业银行们,尤其是当一家银行内部,个金部门、网金部门、总行、分行都掌握一些支付接口,形成“九龙治水各管一段”的格局时,就很容易被各个击破,纷纷做了支付巨头们的合作通道。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