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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自贸区规划发布,承接新兴产业梯度转移(3)

2018-01-17 11:17:37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另一方面支持设立多种形式的金融机构,推动湖北设立公募基金公司,发行基金产品,参与内地与香港基金产品互认,推动科技型企业跨境直接融资、并购重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贸区内企业服务贸易收付汇效率。开展自贸试验区内企业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优化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取消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年检,改为实行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

承接新兴产业梯度转移

“承接产业转移”是湖北自贸区《总体方案》规定的主要建设任务之一,关系到我国整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全局。陈波指出,《规划》细化了对此要求实现的任务和方法,强调自贸区各部门为做好产业转移和升级任务,需要在金融配套、产业政策、法律规范、市场维护和制度保障方面做出的创新方向,冀望通过自贸区现代开放型营商环境体系,探索培育壮大湖北先进制造业的途径。

《规划》要求各自贸区片区要尽快制定出台自贸片区招商引资政策,综合运用财政、土地、金融等差异化政策,承接高新技术产业梯度转移。发挥国家级高新区示范带动作用,利用湖北自贸试验区土地、人才、劳动力成本等比较优势,主动对接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重点承接和发展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吸引外地企业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推动外地企业到自贸试验区开展新业务。

《规划》强调要完善“创业-瞪羚-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培育、引进一批“独角兽”企业,给予研发及运营经费补贴,推动形成光谷“互联网+”独角兽集群。

此外,要对标国际先进开放区域的税收体制,对符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环保型企业和产品予以税收减免。在符合我国基本税收制度和改革方向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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