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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有土地建房:不能走“企业办社会”老路(3)

2018-01-16 14:33:21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第三是这类房屋的供应对象。在非房地产企业自有土地上所建的租赁住房,因其租金比市场价格更低,应更多地面向85后90后员工、农民工等“夹心层”和困难人群。这些人群中,年轻者有的没赶上房价较低时买房,有的处于事业起步阶段、无力买房,还有的受限购资格约束无法买房,而农民工也无力在大城市买房。若这些人群因居住成本高昂而选择离开,那么一个城市的制造业服务业水平将受很大影响,提升未来竞争力也无从谈起。

如此看来,这一轮住房用地市场改革,若能避免走“企业办社会”的老路,而是在政府引导下,兼顾分配公平和市场效率,将极大缓解包括13个试点城市在内的经济发达地区的居住矛盾,从而实现“住有所居”的政策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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