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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开征,33万户纳税人4月迎首个征期(3)

2018-01-12 09:36:33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不会出现多头管理重复检查

蔡自力表示,环保税特点鲜明,专业性较强,与其他税种相比,税务部门无法单独依靠直接查账征税,必须依靠环保部门的专业技术力量协助税收征管。

开征环境保护税后,是否因税务、环保部门的管理要求不同,出现多头管理、重复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问题?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依据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税务机关与环保部门将建立税收征管协作配合机制,避免多头管理、重复检查。

环境保护税法规定,税务机关负责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环保部门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税务、环保两部门的职责范围以及在信息交送、纳税人识别、纳税申报数据异常复核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方式和要求。

税务总局与环保部确定了9大类数据信息的交换标准,各地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正在加快搭建。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保障涉税信息实时共享,可以避免因信息交换不畅带来的多头管理问题。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夏祖义介绍,环保部已发布公告,明确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火电、造纸、钢铁等

蔡自力表示,下一步将加强税务与环保、工信、住建、农业等部门之间的配合,在纳税人识别、应税污染物监测管理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职责,加快推进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着力提高环境保护税的征管水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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