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环保税开征,33万户纳税人4月迎首个征期

2018-01-12 09:36:33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并将于4月1日至15日迎来首个征期。

第一财经记者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保部了解到,开征环保税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各地环保部门已完成全部历史涉税数据向地税部门移交工作。地方税务机关据此识别和确认环保税纳税人33万户,初步建立了环保税税源数据库。

目前,除西藏自治区外,各省(区、市)均已按法定程序出台了本地区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河南等6个省份税额处于较高水平。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表示,开征环境保护税有利于构建绿色税制体系,促使环境外部成本内生化,将进一步强化税收在生态环境方面的调控作用,形成有效约束和激励机制,倒逼高污染、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构建绿色税制

党的十九大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绿色发展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指出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2017年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今后3年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王建凡表示,环保税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一方面,环境保护税的法律效力更高、征管机制更加严格,可以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干预等问题,有利于提高排污企业环保意识,倒逼其治污减排。

另一方面,环境保护税以污染物排放量为计税依据,多排污多缴税、少排污少缴税,并对降低排污浓度的企业给予减税优惠,这一机制可以有效调动企业加大环保设施投入、改进技术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积极性。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司长蔡自力表示,开征环保税,其目的主要不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而是构建绿色税制,发挥税收“杠杆”调节作用,引导企业既算经济账,也算环保账,使高污染、高排放企业加速绿色转型,让清洁生产企业获得发展先机和竞争优势,进而推进国家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实现建设美丽中国的总目标。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