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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产能升级:减量置换成主流,严查假“瘦身”(3)

2018-01-09 09:07:36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水泥和平板玻璃的产能置换,允许“先建后拆”。

新《办法》规定,用于建设项目置换的产能,在建设项目投产前必须关停,并在建设项目投产一年内拆除退出。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用于置换的产能公告后、关停拆除前,建设项目可以开工建设。实际操作中,项目建设地省级主管部门要切实监督和指导企业,守承诺重诚信,确保在新项目投产前,关停退出用于置换的产能,在新项目投产一年内拆除原生产线,并及时发布关停、投产、拆除活动公告,自觉接受监督。

坚定不移去产能

2013年开始,产能过剩行业的产能置换工作一直在推进。

国务院2013年10月发布《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提出钢铁行业严禁建设新增产能项目,项目建设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

2016年,工信部出台《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提出各地一律不得净增钢铁冶炼能力,结构调整及改造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产能减量置换。

作为严禁新增产能和结构调整的有效手段,产能置换在去产能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钢铁行业为例,2017年,钢铁行业不仅超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5000万吨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更是将困扰钢铁行业发展多年的毒瘤1.4亿吨“地条钢”全面清除。钢铁行业发展环境不断完善,企业效益日益改观。

钢铁研究总院华东分院副院长刘剑辉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本轮钢铁去产能迅速且彻底,政策执行到位。尤其是取缔“地条钢”之后,钢厂企业效益有明显回升,市场竞争秩序改善,进一步营造了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工信部官网1月4日发文称,2018年,要继续坚定不移抓好钢铁去产能工作,力争提前完成“十三五”的上限目标。抓好产能置换审核关,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增钢铁产能。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完成去产能目标任务,为钢铁行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随着近年来水泥行业持续去产能,水泥产量逐步下降,库存也在减少,水泥价格在2017年开始出现持续上涨,水泥行业上市公司业绩也获得大幅增长。截至2017年12月份,中国水泥网数据显示,全国P.O42.5散装水泥均价已经超过400元/吨,从年初以来累计大涨逾40%,超过2001~2016年的价格平均值(320元/吨)近100元/吨。

吴琦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应避免落后产能在利润刺激下绕道产能置换死灰复燃。钢铁、水泥、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提高产能置换的质量和效率,在有效控制新增产能的同时促进产能向产业链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提高行业集中度,推动企业脱困发展,进而提高地方政府和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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