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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网络小贷专项整治方案落地:十一大排查重点,分三类处置(3)

2017-12-12 09:10:22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网利宝创始人兼CEO赵润龙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从监管的角度看,审查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确实非常有必要。由于历史原因,市场上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金贷业务,涉嫌高利放贷、暴力催收、非法经营等问题,扰乱了金融秩序,破坏了行业形象,同时还潜藏了社会风险隐患,此时推出整治方案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

他认为,专项整治方案中,管理审批权限、审查经营资质等,抓住了要害,对于规范整个行业的行为会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打击不合规的平台,降低业务风险,有利于整个社会的金融秩序稳定。对于网贷平台开展业务而言,也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在限制部分业务的同时,也增强了合规平台的市场竞争力。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此次《通知》下发,第一,留有缓冲期,并非马上采取的 其次,着眼于长效机制是现金贷整治工作之后,继续进行监管的一个连接。最后,网络小贷不仅中央层面要出手,各地方也要响应与配合。

摸底排查三分类处置

对于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的工作步骤和方式,《通知》明确提出摸底排查与分类处置。

具体而言,对本地区网络小额贷款经营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于2018年1月底前将摸底排查情况报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知》称,以摸底排查结果为基础,以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要求为依据,根据违法违规性质、情节轻重、风险程度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各类机构实施分类处置。此项工作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具体分类处置方式如下:

合规类机构:对于已获得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的机构,按专项整治要求重新审查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对确认符合资质要求、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的纳入合规类机构继续实施有效监管,督促其规范经营。

整改类机构:一是对于已获得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重新审查后发现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的,撤销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严禁此类机构在其批设部门所辖行政区域外开展贷款业务,由机构提出整改计划,监管部门监督执行。

二是对于已获得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重新审查后确认符合资质要求,但在股权管理、融入资金、综合实际利率、贷款管理、贷款催收、贷款范围、业务合作、信息安全等方面不符合专项整治要求和有关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验收合格的,继续实施有效监管,督促其规范经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监管措施。整改后验收不合格的,撤销网络小额贷款经营资质,并且依法予以处置,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涉嫌非法集资的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取缔类机构:对于未经批准或不具备放贷资质却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机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责令其停止开办网络小额贷款业务,涉嫌犯罪的,移送相关司法机关。

赵润龙则表示,此次发布的网络小贷专项整治方案基本符合行业的预期,该方案着眼于规范网络小贷行业的全局发展,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在保证了金融安全的同时,规范了行业的发展,也明确了普惠金融的方向。

关键词:网络小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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