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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退费难给我们上了一课(2)

2017-12-05 09:21:15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可见,在共享单车的不同发展阶段,面临的治理问题有所不同,监管的重心和手段也随之变化。一般而言,市场对信息变化较为敏感、反应灵活,而相比之下,监管措施往往滞后于市场变化,加之监管实施依赖于行政管理体系,在人财物的调配上存在约束,因而行政手段对现实问题的回应会“慢半拍”。

另一方面,人们不禁要问,为什么共享单车的问题会一波接着一波?可以发现,消费者、政府和企业对共享单车的认识和定位存在一定差异,不同消费者对其价值评价的差异,甚至引发了公共空间使用权之争。

共享单车以低成本解决了最后一公里问题,单车随取随还,尽显“共享”之便,因而大受使用者尤其是年轻拥趸们的欢迎;但饱受“三乱”之苦的市民,认为它们妨碍了空间秩序和日常生活,不断向城管部门投诉,引发管理者的重视。比如,有的行政区不惜动用大量财力来搬移单车、恢复公共秩序。

对于各级政府而言,共享单车企业提供的是“自行车租赁服务”,企业参与准公共服务的提供,相比公共自行车、无桩单车确有优势,减少了政府对公共服务的提供和管理成本,因此从中央到地方对共享单车发展政策鼓励多于限制。而企业经常认定自身为线上信息服务公司,资本更为看重出行大数据所产生的新市场价值,这使企业锚定增值业务而忽视线下管理,频频采取饱和投放和免费激励策略,增加平台黏性,并把用户押金作为资金补充渠道,这就隐含一定的资金流动和使用风险。

一旦企业资金链断裂,首当其冲的是巨量、分散的用户,押金和预付款难退问题直接浮出水面。笔者认为,当务之急是政府应督促企业完善押金退还机制,建立押金退还专用资金池,并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管,加强监管,使资金流转透明化。

资本如秋风,横扫之后,留下满地落叶般的单车之外,是否还有其他?一种正常的商业逻辑,是看看这项服务的盈利性(赚不赚钱),再决定是否投资。但共享单车并不遵循这样的逻辑。根据我们对公共自行车项目多年的研究,这样的服务属于微利或不盈利的公益性项目,每年政府需投入一定的财政资金,以维持项目的正常运转。或者说,单车租赁服务的主营收入几乎不可能是租金,比较可能的来源是广告或双边市场带来的其他衍生盈利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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