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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推“全覆盖”诚信办法,踩线者将被拒绝入市(3)

2017-12-04 09:24:46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换言之,如果投资者存在禁止情形,将被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拒绝开户。

所谓禁止情形,主要包括4类,即“因证券期货犯罪被判处刑罚,因欺诈发行、操纵市场、 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被行政处罚,被市场禁入”;“因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被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因非法开设证券期货交易场所或非法组织证券期货交易被地方政府行政处罚或采取清理整顿措施”, 以及“到期未执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等。

其次,在信用类业务方面,明确证券公司在办理客户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式购回、融资融券业务申请时,证券金融公司在开展转融通业务时,可以查阅客户、证券公司的诚信档案,并根据申请人的诚信状况,决定是否予以办理,或确定和调整授信额度。

第三,要求发行人、上市公司、挂牌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人、证券期货服务机构等在聘任高管人员 及从业人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受托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等市场活动中,应当查询相关对方的诚信档案,并将其诚信状况作为是否予以聘任、接受委托、确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证监会目前已将《办法》全文在官网公示,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将根据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认真研究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办法》后尽快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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