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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推“全覆盖”诚信办法,踩线者将被拒绝入市(2)

2017-12-04 09:24:46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其中,“黑名单”主要是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市场禁入、证券期货犯罪、拒不配合监督检查或调查、拒不执行生效处罚决定及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市场反映强烈的其他违法失信信息。

前述相关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证监会业务部门在进行行政许可审批时,会查询诚信数据库,包括基本信息、负面信息、正面信息等,既有证监会处罚的信息,也有其他有共享机制的部委处罚的信息,综合进行判断,做出最后的决定。

“目前法律法规框架下,证监会行政处罚顶格罚款30万或60万,市场争议较大,认为处罚太轻。实际上诚信惩戒机制也是一种处罚措施。”该人士表示,由于在各个领域的诚信约束,并非一次处罚就结束,后续还有很多约束在“等着他们”。

禁止开户、限制交易

此次诚信监管扩围的一大特点是突出了对投资者的约束。

2015年以来,证监会逐步实现稽查执法常态化,查处了大批市场操纵、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法案件。在监管层看来,股市异常波动暴露出我们的市场存在“不成熟的交易者,不 完备的交易制度,不完善的市场体系,不适应的监管制度”等问题,而这与市场参与主体的诚信水平不高, 诚信制度机制不健全不完备,诚信约束的力度不够、效果不强等密切相关。

为此,证监会针对“不成熟的交易者”、“不完备的交易制度”,通过修改诚信办法,将交易者、投资者纳入诚 信档案,并建立对严重破坏市场诚信秩序者限制开立证券期 货账户等诚信监管制度;针对不完善的市场体系,将证券期货传播媒介机构、人员,以及债券违约事实信息等,纳入诚信档案和诚信监管范畴;针对不完善的监管制度,通过实现部际诚信信息共享、失信联合惩戒、守信联合 激励,健全监管协作机制,加强市场监管,防范市场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办法》修改过程中还着重强化了市场交易活动中的诚信约束。

首先,从开户环节设立“禁入”限制,要求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在开立证券账户时、证券公司在受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委托为客户开立证券账户时、期货公司在为客户开立期货账户时,应当查阅投资者、客户的诚信档案,“发现有法定的禁止参与证券期货市场活动情形的,不得为其开立相关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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