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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正式重申去通道,基金子公司转型阵痛难免(3)

2017-11-20 09:20:47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一年多来,证监会去通道成效明显。基金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为30.19万亿元,在过去两个季度连续下降,累计降幅达10.6%;其中,“通道”业务下降更加显著,累计降幅达11.4%。

这次资管新规则是重申“通道业务不得存在”,首次以正式文件方式提出禁止通道,力度更大、效力更强。

“通道业务需求下降,第一是理财非标以及股权投资资产不能期限错配,资管业务对通道的需求将大幅下降;第二是文件要求消除嵌套及多层通道,明确资产管理产品只能嵌套一层,降低了理财对于通道的需求;第三是资管子公司成立之后,理财产品有望直接进入交易所等证监会监管的市场,对通道需求再度减少。”招商证券认为,未来资产管理业务必然需要金融机构同时具备优秀的资产管理能力和负债能力。

为进一步统计风险,综合现有各行业的风险准备金计提要求,资管新规也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资管产品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或者按照规定计提操作风险资本或相应风险资本准备。

按照现行规定,基金子公司新开展的通道类业务均需按照要求(最高3%)计算风险资本,并根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全部管理费收入的10%计提风险准备金。并且,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控体系,要求基金专户子公司应当持续满足四项风控指标。

“子公司风控规定落地这半年多来,管理规模较大的一些基金子公司确有业务收缩的压力。若要保住规模,最直接的办法就是增资——这是硬标准。”北京某基金公司副总分析称。

“从投资的角度来看,去杠杆、去通道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中。以前一提到降杠杆会很恐慌,现在我们感觉会是一个平缓的过程。对市场的冲击来说,也没有像之前预期的那么大。”深圳一位公募基金经理也向第一财经表示。

转型阵痛不可避免

在监管要求和市场环境变化中,不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基金子公司去通道诉求明显,不可避免地会经历转型阵痛。

业内人士坦言,对比券商、信托等其他同业机构,基金子公司作为依托基金成立的资管类机构,在资本金实力、业务牌照全面性等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弱势。

在常见的通道业务中,资金和资产“两头在外”,基金子公司作为通道方(或称为受托方)的资产管理业务仅作为委托资金流向委托方指定资产的“管道”,这个过程中基金专户子公司按照委托方的投资指令开展业务,通常不承担主动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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