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缩小范围提高补偿 国土部研究起草农地征收条例(3)

2017-10-31 15:58:52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在缩小征地范围方面,郑凌志表示,现行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征用,并给予补偿。但是没有对公共利益的范围作出明确界定。同时,现行法还规定,除乡镇企业、村民建设住宅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批准可以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建设需要土地,都必须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公共利益缺乏界定,征地边界不清,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受限,是导致征地范围过大的主要原因。

他表示,从改革试点情况看,试点地区以用地类型、用地主体、是否盈利、规划、管制等作为依据,结合社会调查、专家论证、群众听政等多种形式探索制定了土地征收目录。对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进行了初步界定,大多数试点地区在综合考虑国际及我国台湾地区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与已经颁布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衔接,将国防、外交、基础设施、公共事业以及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由政府为实施城市规划而进行的开发建设的需要等,界定为公共利益,并在试点实践中得到有效实施,取得了良好结果。

“公共利益的界定是一个世界级难题,国外的一些和我国台湾地区成熟的经验,我们也界定到修法过程中,并在试点地区进行实验。综合试点经验此次修法对公共利益给予了明确界定。通过这样的界定,与现行法相比,既缩小了土地的征收范围,也能够基本保障公共利益用地的需求。”郑凌志说。

此外,修法工作也在力图推进征地程序更加规范化,信息更公开。

据新华社报道,国土部副部长王广华10月30日说,征地信息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一直是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按统一部署,今年5月以来,黑龙江、浙江、安徽、四川、宁夏5个省(区)35个县(市、区)开展了基层征地补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国土部将会同有关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加强指导,将试点成果向全国推广。按部署,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今年7月全部上线运行,做到了省、市、县三级公开数据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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