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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险资股权投资须关注五大风险点

2017-10-10 20:08:04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为进一步推动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保险资金安全与稳定,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第4号-第6号) 》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机构在股权投资时,需要关注五大风险点。具体包括:市场风险;投资范围、交易结构及投资标的合规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道德风险。

征求意见稿指出,保险机构开展股权投资应满足保监会规定的相关资质条件,包括公司治理、投资能力、团队要求、最低偿付能力、最低净资产及近三年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

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机构开展股权投资,应建立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业务操作流程、投资决策和风险控制等管理制度;规范项目立项、投资决策、投资后管理等环节的流程和要求;确定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机制;积极探索开发投资管理信息系统,确保股权投资内控有效、运作合规。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相对集中、分级管理、权责统一的金融产品投资决策和授权制度,以及覆盖投资研究、投资决策、合同签署、投资业务执行、业务资料保管、投后管理等各个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及操作细则,明确各个环节、岗位的职责要求、衔接方式及操作标准。保险机构应定期检查和评估金融产品投资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对于不动产方面,征求意见稿内提到,保险机构投资不动产,应当建立健全相对集中、分级管理、权责统一的不动产投资决策程序和授权机制,确定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决策权限及批准权限。 保险机构应当对不动产投资实行资产托管机制,督促托管人实行全程监控,严格审查资金支付及相关对价取得等事项。

附《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意见稿中关于“股权投资”内容:

第一条为促进保险资金运用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安全与稳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保险机构的股权投资包括直接投资股权和间接投资股权。保险机构开展股权投资应满足中国保监会规定的相关资质条件,包括公司治理、投资能力、团队要求、最低偿付能力、最低净资产及近三年是否存在违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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