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经济要闻 > 正文

保监会加大乱象惩处力度:对个别屡犯不改机构顶格处罚

2017-09-18 15:16:01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今日保监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保监会稽查局副局长杨玉山表示,下一步保监会将继续深化治理乱象工作;坚持“双罚制”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乱象问题的惩处力度。对个别影响恶劣、屡犯不改的机构,采取顶格处罚。同时表示,今年上半年,保监会系统共对306家保险机构和447人实施行政处罚,其中罚款6369万元,处罚机构家数、人数及罚款金额分别同比增长31%、18%和21%。

保监会采取监管措施:组织开展市场乱象整治检查

今年4月底,保监会统筹部署了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治乱象工作开展以来,保监会针对保险市场主体在偿付能力、产品开发、业务经营、资金运用等方面存在的乱象问题,部署保险机构开展了8项自查工作。具体为:

偿付能力方面。开展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自查,重点核查资产、准备金、资本、风险综合评级和信息披露等方面是否存在数据不真实情况。

产险业务领域。一是开展车险市场专项整治,重点自查违规套费等问题。续整治承保理赔档案资料不完整、不真实问题。目前,已对5家保险法人机构及12家省级分公司开展了检查。二是开展财产险公司备案产品专项整治,对所有在用的备案产品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重点检查中介业务和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业务合规性、条款费率执行情况等方面。目前,已对4家保险法人机构开展了检查。

人身险业务领域。一是组织人身险公司对产品开发进行自查。二是组织人身险公司对销售理赔管理情况开展自查,重点自查产品销售宣传、客户回访、续期服务和投诉处理等方面,着力整治销售误导。

中介业务领域。组织所有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对注册资本托管、职业责任保险投保、股东及股权变更等情况进行自查。

资金运用方面。组织开展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排查,重点自查重大股票股权投资、另类及金融产品投资、不动产投资和境外投资等方面的市场乱象。

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继续组织开展打击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亮剑行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保险销售欺骗及隐瞒行为、客户信息真实性,以及小额理赔服务落实情况。目前,已派出42个检查组130余人次,对15家法人机构的38家分支机构,以及4家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开展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