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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国强:对林毅夫团队对我不实责难的回应与澄清(7)

2017-09-13 14:01:03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其实,无论是改革开放前的传统计划经济,还是现在计算机、大数据高度发达的时代,政府都不可能完全或没有激励掌握消费者和生产者的具体信息,因此其结果都是一样:如此定义的有为政府都会出现大量的好心办错事的事情。因此,训练有素的经济学家的共识就是,政府应该少干预具体经济活动,这也就是为什么松绑放权的改革开放取得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什么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更好(好不等于多)发挥政府的作用。

一旦采用“有为政府”这样的名称,大众就很容易会按照字面意思去理解,也可能会被政府部门加以误用。如果否定有为政府的边界是有限的,那么其逻辑结论就是,有为政府的边界一定是无限的了。人们自自然然就会有对有为政府概念弄不好会让政府过多干预经济的这种担心,出现这样情形,你们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有为政府的争论不是要不要政府有为的问题,政府当然需要有为,这是不言而喻的,其关键是政府有为的程度问题。从词义上来说,有为政府并不等于有为的政府,一字之差其内涵殊异,这就如同毛泽东思想(集体智慧之结晶)跟毛泽东的思想(其个人的思想)是有很大的差异一样,但许多人混淆两者的差异,从而赞成有为政府的提法。

其实,林毅夫教授应该懂得放开搞活的基本道理的。在我看来,他的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现在的国家发展研究院)之所以能办得挺成功,基本上也是按照中国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松绑放权的改革方式,就是让教授在科研教学方面有更多的自由度,做自己感兴趣的研究,而不是由他这个中心领导来主导,要教授们做这或做那的研究。隔行不隔理,他自己办中心是放开搞活的一套,怎么给政府做建议时候又是另外一套呢?

5、我论及的有限政府的范畴在任何情况下只是“守夜人”的职能吗?

有些人认为我所认定的有限政府的范畴只是“守夜人”的职能,也有人质疑我,说我没有对有限政府给出定义。其实不然,我在过去20多年中谈中国经济改革发展的众多文章、书籍,如《中国改革:历史、逻辑和未来》、《高级微观经济学》,都给出了有限政府的定义,那就是:市场能做的,让市场做,市场不能做的,政府才需要去发挥作用,其基本含义就是,只要市场失灵,政府就应该有为。简言之,有限政府就是起到维护和服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