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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层详解“伪市值管理”红线:昔日保代如何掩护股东减持(3)

2017-09-08 09:05:22    证券时报网  参与评论()人

对蝶彩资产、谢风华和阙文彬作出处罚如下:没收蝶彩资产违法所得4858万元,并处以9716万元罚款;对谢风华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没收阙文彬违法所得约304.1万元,并处以约304.1万元罚款。同时,对谢风华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然而,以“市值管理”专家自居的谢风华并不认同上述处罚决定。调查人员告诉记者,此后的听证会上,在无法否认事实的情况下,谢风华转而否认动机,坚称蝶彩资产与阙文彬签署的《研究顾问协议》是双方“市值管理”的文件。“他带了一摞书来,结果一本也没送出去。”

调查人员介绍,在外围,谢风华还积极组织所谓“市场专家”、“学界精英”为其诡辩,极力对其所谓“市值管理”行为和理念进行合法化包装。

2014年,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

证监会相关部门人员表示,有些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本是着眼于上市公司价值提升的市值管理曲解为“股价管理”,把本应用在中长期不断改善上市公司基本面的功夫用在了想方设法影响上市公司短期股价上。有的市场机构和人员打着所谓“专业机构、专业人士”的旗号或出谋划策、或直接参与、合谋操纵市场。“伪市值管理”是对资本市场“三公原则”的践踏和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严重侵害。

  进一步给“伪市值管理”划红线

上述证监会人士表示,蝶彩资产、谢风华、阙文彬利用信息优势操纵恒康医疗股价案是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一起典型的“伪市值管理”案件。本案中,涉案主题既有上市公司大股东,也有知名市场机构。聚焦了“伪市值管理”和“信息操纵”两大市场关注热点。涉案人员的手法集合了合谋操纵市场、操纵信息披露、大宗减持股票等典型手段,是一起典型的市场机构勾结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违法违规行为的案件。本案的处罚,进一步厘清了“市值管理”与“操纵市场”的边界,向市场释明了“信息操纵”的违法本质。

蝶彩资产、谢风华、阙文彬操纵恒康医疗股价案并非首例被处罚的信息型操纵市场案。此前,宏达新材与上海永邦合谋操纵市场、徐翔涉嫌的“信息型市场操纵”纷纷被重罚。“资本市场本身就是依据信息定价的市场。相比财务造假本身,这种方式更加简单粗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