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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成本五大“陷阱” :成本普降是误区(2)

2017-08-14 14:32:02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事实上,企业才是降成本主体,政府可通过更好发挥自身作用,为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政府出台一些降成本政策措施是必要的,但是如果不能与企业创新管理结合,单纯以行政化方式降成本,可能会导致降成本表面化,不该降的降了,该降的没有降下来,同时也会造成企业对政府的依赖,改变企业对政府的预期和企业的努力程度,企业坐等政府来帮助降成本,长期有可能带来更大的成本。

财科院认为,降成本不是救死扶伤,更不是保护落后,政府降成本举措要尊重市场规律,以引导为主,推动实现企业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

误区三:为降成本而降成本

调研中发现,不少企业管理者把降成本的目标界定为“车间班组”式的目标,即通过在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控制成本,为降成本而降成本。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降本增效的效果。但是,随着降成本工作的推进,企业管理者会发现在现有体制机制下企业成本可降的项目越来越少,下降空间越来越小,降成本难度越来越大。

其实,降成本只是提高企业附加值和盈利能力的一种手段,成本下降并不一定意味着企业盈利能力的真正提高。

财科院认为,无论企业还是政府,应首先明确降成本的目标,不能为了降成本而降成本。企业降成本的目标应是将各个环节成本与整体成本结合起来,提高成本利润率和成本转化率,提高盈利能力和附加值。

政府降成本的目标应是通过短期政策措施的出台和长期体制机制的优化,为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营造良好的环境,以实现整个行业企业成本的合理化和最优化,提高整个经济社会的运行效率。

误区四:孤立地降成本

成本是系统性的,无论从企业各项成本构成来看,还是从上下游企业来看,还是从政府、企业与居民关系来看,成本都是相互关联的,孤立地降成本会导致“抓住一点,不计其余”,易引发新的问题。

比如,原材料成本,对下游企业来说是成本,对上游企业来说是收入;融资的财务费用,对实体企业来说是成本,对金融企业来说是收入。从政府、企业与居民关系来看,如人工成本,对企业来说是成本,对作为劳动者的居民来说是收入;涉企收费等制度性交易成本,对企业来讲是成本,对政府来讲是收入;再如税收,在企业和居民的账本中是支出,在政府的账本中是收入,且从长远看,政府通过出台降成本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最终又会带来税源增加、税基拓宽和税收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