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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曙松:化解“灰犀牛”之地方债,重要手段是建立财政偿债基金(3)

2017-08-04 10:50:56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一)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是防范地方财政风险的前提。首先,应建立规范充分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地方政府不仅要定期向上级政府和当地人大汇报,还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披露。其次,应尽快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这些指标应主要包括地方财政自给率、地方财政可用财力比例、债务依存度、债务负担率、债务偿还率、内外债比率,以及借新还旧债务额占债务总额比重等,同时应设定合理的债务安全线和风险指标控制范围,科学划分地方财政风险信号类别,以便于地方政府及时了解和全面掌握政府债务风险程度,并及时采取措施防范、控制和化解债务风险。

(二)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约束机制

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约束机制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确保地方政府债务按期还本付息,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通过年度预算安排、财政结余调剂以及债务投资项目收益的一定比例的划转等途径,建立财政偿债基金,用于各种地方政府债务的偿还。这样不仅有利于消除目前地方财政因年度突然激增的债务支出所造成的地方预算难以有效执行的弊端,而且有利于保证财政偿债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严格控制新的财政债务的增加。

(三)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问责,减少预算软约束的负面影响

践行地方债务问责制度是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有力保障。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中提出“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严控地方政府债务增量,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各方政府要严格按照已出台的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等规范的政策要求进行融资,对违法违规的举债行为要进行严肃追责。【巴曙松系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CF40)特邀成员、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

第一财经获授权转载自“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微信公众号

关键词:地方政府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