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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停牌”9个月,厦华电子遭上证所公开谴责(4)

2017-08-01 09:21:40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之后,由于公司与爱财网络就估值作价、标的资产的具体选择等存在分歧,公司又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方式,以现金收购北京隆和商贸有限公司及上海爱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苹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苹果信息)股权并对其进行增资,并于8月23日与交易对方就苹果信息股权及投资等事项初步达成合作意向。但是,公司于8月26日发布的重组(爱财网络项目)进展公告仍未能充分揭示重组事项终止的风险,且其于9月3日披露的进展公告中也仅简单提示“双方针对交易方案中涉及的相关核心条款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本次重组能否达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直至9月8日才公告终止筹划重组事宜,同时启动非公开发行。

此外,2015年12月28日及2016年3月7日,公司以拟筹划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为由,申请公司股票连续停牌。但公司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中,仅概括披露“该非公开发行方案可能发生变化,拟对该预案进行调整”,未就具体的调整事项及其对非公开发行方案的影响予以说明,也未提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终止的风险。

公司重组和非公开发行事项均属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事项。公司有关重组标的变更及重组事项终止的进展披露不及时,风险揭示不充分;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期间,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的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风险揭示不充分,对投资者可能产生重大误导。

综上所述,公司在未经充分论证和审慎决策的情况下,启动办理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停牌,虽经多次提醒、督促,依然不断变更、调整、反复筹划重大事项,公司筹划重大事项不审慎,导致公司股票长期停牌,严重影响公司股票正常交易秩序;同时,公司筹划的重组和非公开发行一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公司未能及时、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充分披露有关重组标的变更、终止、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的信息,风险揭示不充分,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公司前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3条、第7.5条、第12.3条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第四条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