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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停牌”9个月,厦华电子遭上证所公开谴责

2017-08-01 09:21:40    澎湃新闻  参与评论()人

上证所在这份纪律处分决定书中称,厦华电子首先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由,停牌长达9个月,虽经变更重组标的仍以失败告终。此后在重组终止并承诺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组期间,以筹划非公开发行为由继续停牌,披露非公开发行预案并复牌后,又先后2次以拟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为由停牌,期间非公开发行方案先后经历披露、拟调整、决定不调整、再次拟调整、最后未调整并终止的多次反复。直至6个月重组承诺期满,公司决定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同时再次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为由继续停牌长达2个月。

在厦华电子筹划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过程中,上证所公司监管部门多次提醒公司应当审慎办理停复牌事项,维护投资者正常交易权利,并分别于2015年6月、8月和9月及2016年3月先后4次通过书面函件和现场约谈方式提醒、督促公司避免长期停牌。但厦华电子依然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收购事项长期停牌,期间3次变更收购标的,先后筹划收购火瀑云项目、爱财网络项目等4项标的,均以失败告终。办理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发行停牌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论证不审慎,导致股票长期停牌,对公司股票正常交易秩序造成不利影响,情节严重。

此外,上证所还认为,厦华电子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进展披露和风险揭示不及时、不充分。

上证所表示,厦华电子在未经充分论证和审慎决策的情况下,启动办理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停牌,虽经多次提醒、督促,依然不断变更、调整、反复筹划重大事项,公司筹划重大事项不审慎,导致公司股票长期停牌,严重影响公司股票正常交易秩序;同时,公司筹划的重组和非公开发行一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但公司未能及时、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及时、充分披露有关重组标的变更、终止、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的信息,风险揭示不充分,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同时,厦华电子时任董事长王玲玲为实际控制人,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负责停复牌事项的主要责任人,理应审慎决策公司股票停牌事项,积极推进并披露相关事项进展,并认真按照规定办理信息披露和公司股票停牌事宜,但其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未审慎办理停牌事项、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不完整、不充分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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