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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摩通大通黄国滨:创新板或“革命”香港市场,破冰“同股不同权”(2)

2017-07-26 14:54:57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创新板框架咨询文件提出的建议方案,旨在提高香港市场的竞争力,吸引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点的新经济公司。香港目前的市场机制并不接受这些公司上市:

(a) 尚未有盈利的公司;

(b)采用非传统管治架构的公司;

(c) 拟在香港作第二上市的中国内地公司。

而创新板的设立预计将对上述限制有所放松。黄国滨对记者表示,对于“新经济”公司而言,鉴于它们新型的商业模式,这些公司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是以盈利性作为公司短期发展的目标,“相反它可能是以获客量、发展规模及速度,或者它在细分领域的市场地位作为发展目标。从这个维度上来说,传统的上市标准可能不太适合这种新经济公司,因此港交所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进行主动改革。实际上盈利与否不应该成为香港上市最主要的标准。”

“过往25年中,每次新兴行业对美国股市上涨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标普500指数较恒指更多元化、全球化。”赵文利表示。

对比恒生指数和标普500指数,赵文利此前就提及,恒指指数成分股过于集中于单一行业,行业敏感度、风险性高。恒生指数高度集中于金融业,所占权重高达59.7%。第二大行业是能源,占14.9%。此外,恒生指数成分股中没有医疗和材料行业的股票,使其行业分布的局限性较大;标普500指数的行业分布较为分散,第一大行业信息科技所占权重为20.9%。其次是金融和医疗行业,分别占15.1%和14.4%。

根据此次的建议方案,创新板分为创新主板及创新初板,按照每个板块的不同风险水平将设定相应的股东保障标准。 创新主板将对散户开放,因此会采取与主板相似的监管方针。创新初板将只对专业投资者开放,因此上市要求会“比较宽松”。为了确保市场质素,创新板两个板块均设快速除牌机制。

应对“同股不同权”持开放态度

创新板另一重点是处理极具争议性的“同股不同权”。按港交所建议,创新主板及创新初板均会接纳“同股不同权”的企业。

“同股不同权”指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股东权利事实上的不平等,表现在两类股东在公司的决策权与分配权上的不平等,又表现在两类股票在证券市场上的流通性不同,非流通股股东往往在公司中拥有控股地位,有观点认为这容易导致了“一股独大”、中小股东权利弱等情况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