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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清央企母公司股权多元化障碍 69户央企集团年内实现公司制(2)

2017-07-26 14:53:54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三是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重要基础。白英姿表示,通过公司制改制,实现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赋予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从而激发企业内生活力,深入转换经营机制,实现更好更快的发展。

白英姿透露,此次国资委会选取几户央企集团实现股权多元化。

仍有69家集团、3200家企业待实现公司制

来自国资委提供的信息显示,近年来,国资委积极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截至2016年底,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超过92%。

但由于改制成本高、耗时长等原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制工作进度。目前101户中央企业中,仍有69户集团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近5万户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中,仍有约3200户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白英姿称,此前公司制改革的最大难点还是在改制成本上。

按照《企业国资法》的规定,国企改制分为三类,一是国有独资企业改为国有独资公司;二是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为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三是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改为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企业改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准确界定和核实资产,客观、公正地确定资产的价值。

由于很多国有企业集团本部资产规模庞大,评估成本高,耗时长,这在一定程度上曾让央企的公司制改革放慢了脚步。

为解决改制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此前国资委在深入调研、广泛沟通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经征求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及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意见,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后,《实施方案》于6月26日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7月19日,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

第一财经注意到,此次《实施方案》重申了公司制改制的支持政策,在国有划拨土地处置、税收、工商变更登记和业务资质资格承继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支持,为公司制改制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