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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清央企母公司股权多元化障碍 69户央企集团年内实现公司制

2017-07-26 14:53:54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经历了数十年国企改革后,目前仍有69户央企集团公司和3200户左右的央企各级子企业是全民所有制。但到今年年底,这些企业将全部完成公司制改革。

目前,国企改革正向纵深推进,完成央企公司制改革特别是央企母公司层面的改革,将为下一步进一步推进规范董事会建设、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打下基础。

2017年底前国资委监管央企全改公司制

国办7月26日对外公布《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提出,2017年底前,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要全部改制为按照《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据了解,公司制改革不涉及企业国有性质的转变,是将企业由原有计划经济形成的全民所有制组织形式,转变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企业组织形式。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按照1988年公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实施的企业登记,难以跟上最近三十年来的国资改革要求。另外,全民所有制中,政企难以分开,也使得央企集团公司层面的股权多元化和整体上市等需要以现代企业制度为前提的改革在法律层面无法推进。

在接受第一财经在内的媒体采访时,国资委改革局局长白英姿解释,完成公司制改制,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迫切需要。白英姿说,目前中央企业集团和各级子企业层面仍存在部分全民所有制企业。这些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法律形式、履行责任、规范行为等方面还不完全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利于建立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这些企业的公司制改革,是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前置性条件,是国有企业改革整体向前推进的重要举措。

二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白英姿称,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通过公司制改制,建立科学有效的企业组织形式,有利于明确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之间的权责边界,有利于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