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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的难点在于方式和比例

2017-07-11 21:36:48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读了第一财经的记者文章《养老金改革趋明朗:个人缴费只记账不做实》发现,学者们的观点反映出这一执行了20多年的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仍存诸多疑问和激烈争论。难道我们真的要放弃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吗?作为一名社保学者,我的观点是:统账结合的方向没有问题,关键在于探索统账结合的方式和比例。

我国应坚持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大方向

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是人类社会经验的总结。社会养老保险起始于1889年的德国,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欧各国相继建立,上世纪70年代步入困境、开启改革之途。在120多年历史进程中,世界各国探索过不同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和不同的改革路径,最终在人口老龄化及基金支付压力面前,政府逐步后退,个人责任趋强。1994年世界银行提出多支柱建议,而在当今世界100多个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中,少有纯粹的单一支柱,多是各种支柱的组合。

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是养老保险责任分担理论的总结。劳动者的养老究竟应由谁负责?理论上说,劳动者终会老去,这是明显可预见的结果,作为劳动力主体的劳动者,个人应在年轻时为未来的老去而有所筹谋。但劳动力的消耗不仅仅是劳动者本人获益,资本从中也获得了利益,因此作为利用劳动力赚钱的资本,也应对劳动力老化负有责任。作为使用了劳动力所创税收的政府,也在劳动力消耗中受益,故而也负有责任。因此,对于劳动者的养老,劳动者本人、资本和政府都有责任,对此人们不乏共识。但各责任主体所应担负的责任比例和边界,至今仍未形成规律性的认识,表现在实践中就是各国多支柱的内容及其比例不同。

统账结合养老保险制度是中国的现实选择。共和国成立后,政府建立了现收现付的企业劳动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制度,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劳动保护的增强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劳动者平均寿命日渐延长,加之计划生育政策全面推行,中国人口老龄化日渐显现。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经济体制转轨,企业要成为自由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原由企业承担的养老等社会功能势必要从企业身上转移出去。由此,在总结了国际养老保险经验基础上,中国政府最终选择了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