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正文

债券通结算操作暂行规程落地 “通车”箭在弦上(3)

2017-06-29 23:02:40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四)结算双方可通过中债综合业务系统客户端查询结算指令、结算合同、交割单等相关信息和业务单据。

五、应急业务

(一)因通讯或系统故障等原因无法办理相关业务的,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故障应急操作指引(试行)》(中债字〔2012〕1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急业务操作规程》办理。

(二)“北向通”下分销应急业务和指令应急确认的办理截止时间为13:00。

六、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债券通”北向通登记托管结算业务规则》(中债字〔2017〕102号)以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现有业务规则和流程办理。

七、本通知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负责解释,并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6月29日

此内容为第一财经原创。未经第一财经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加以使用,包括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第一财经将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如需获得授权请联系第一财经版权部:021-22002972或021-22002335;banquan@yic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