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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整改时限过半 券商系私募募资停滞 “颜值”暗淡

2017-06-20 15:30:24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2016年12月30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及《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新规发布后,券商直投子公司面临存量基金的持股比例调整。

一年之期过半,券商直投子公司最新的动态如何?券商直投子公司人士表示当前他们主要是对存量的基金进行整改,整改思路为退出一部分寻找新的接盘方;其二提前退出、解散基金。

按照新规,券商直投子公司将转变为券商私募基金子公司。在这一过程中,由于监管层上线了新的备案系统,对券商私募子公司的管理人备案和基金备案处于暂停状态,这导致部分券商私募子公司的募资目前处于停滞状态。

市场人士表示,由于受监管影响带着“脚镣”起舞,加之激励机制不到位、国资背景束缚等原因,券商的股权投资业务业绩并不亮眼。大型券商旗下优秀的私募子公司,与市场化的VC、PE相比排名靠后;中小券商的直投业务浑水摸鱼;一半券商并未设立私募子公司。未来摆在券商系私募子公司面前的一大挑战是募资难题。

整改与等待

整改和等待成为部分券商直投子公司的两种状态。《规范》中要求,每家证券公司设立的私募基金子公司原则上不能超过一家、私募基金子公司应当以自有资金全资设立、对单只基金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只基金总额的20%等,这些规定也令部分券商直投子公司面临整改,期限为一年,按照要求过去的券商直投将成为历史。

一年之期半数将过,券商直投子公司最新的动态如何?

“当前我们主要是对存量的基金进行整改,按照新规的要求,券商对单只基金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该只基金总额的20%,这使得我们曾考虑用两种方案解决,其一自己退出一部分,在社会上寻找新的LP接盘;其二是提前退出、清盘基金。前者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如何估值,新LP以何种价格接盘。若券商股东为民资,与新LP的协商仅是市场层面的博弈,但作为国资出资的券商直投子公司,估值的多少或有资产流失的嫌疑。鉴于在这一层面的考量,我们选择了第二种方案提前退出。”某大型券商直投子公司人士表示。

关键词:券商直投私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