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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给招行留下手机号 不到半小时就接到推销电话

2017-06-16 14:32:29    中国新闻网(北京)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她给招行留下手机号,不到半小时就接到贷款推销电话...)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15日电 刚向银行咨询完个人商业贷款的情况,不到半小时,就接到了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的推销电话,这是巧合还是个人信息被银行泄露?在信息时代,公民该如何保护个人信息,避免形形色色的电话骚扰甚至诈骗?

招商银行。资料图

招行客户:刚咨询完贷款就接到推销电话

13日上午11时,家住北京的冯晶(化名)致电招商银行95555咨询个人商业贷款情况。通话结束不到半个小时,她便接到了一名自称为“某财富管理机构信贷经理”小龚(化名)的电话推销贷款。据冯晶反映,她在13日上午拨打了四家银行电话了解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情况,其中仅给招商银行留下了自己的个人手机号码。

冯晶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招行95555热线电话的客服在询问她的所在地后,提供给她一个个人信贷客户经理的座机电话。在随后与上述经理的通话过程中,对方又以“之后会有招行负责房贷的同事联系您”为由,让冯晶留下了手机号码。随后,另一名招行负责个人房贷的客户经理打来电话了解详细情况。此后不到30分钟,便有自称财富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打来推销电话。

冯晶与第三方机构信贷经理的微信聊天截图。图片来源:冯晶

在冯晶提供的电话录音中,小龚告诉冯晶其电话是由“招行的朋友”提供的。“我是XX财富的,听说您在招商银行(的贷款)可能走不了,我朋友说您这边想用一点资金,我们这边可以给您做机构的贷款,贷款月利率在0.95%-1.2%。”小龚在电话中表示。

他还透露,他们和招行有合作,“我们和好几家银行都是合作关系,但是今年好多银行停了商业贷款,招行的商业贷款没停,还是正常接,但是要求比以前高,所以有些客户会找我们看看能不能走。”

目前,中央人民银行给五年期以上商业贷款的基准利率为4.9%。按照上述财富管理机构提供的贷款月利率上限1.2%计算,实际年利率为14.4%,远远超过基准利率。

而北京一名融资租赁机构的负责人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贷款公司如果说利率是14.4%,实际成本会远高于此。“这14.4%的利率,还没有算手续费、砍头息和保证金。如果算上资金的时间价值,成本起码在25%以上。”砍头息是指放款机构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扣除一部分钱,这部分钱叫做砍头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招行客户经理:可能会把客户基本信息给第三方公司

针对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问题,冯晶随后分别致电招行两名客户经理。其提供的电话录音显示,一名男性客户经理在听完整个事情经过后称,有可能是其同事将冯晶手机给了第三方机构。

客户经理(男):是他们(XX财富管理机构)主动说XXX(负责房贷的客户经理名字)给他介绍的吗?

冯晶:他没说谁给他介绍的,就说是招行这边的朋友把我电话给他的。

客户经理(男):那有可能是。房贷是有可能别的公司和您说的。但我没有听说过这家公司,可能是她(房贷客户经理)认识的公司,可能是她个人的。

冯晶:所以你们确实和这种第三方机构有合作?

客户经理(男):对,有这种合作,有和招商银行绑定的合作公司,但我不是房贷组的,所以没听过这家公司。您还是和房贷经理再确认一下。

冯晶:那你们就直接给第三方公司我们的电话吗?

客户经理(男):嗯,这个的话,应该会,会给第三方一个您的电话联系您,您基本的情况我们会和他(第三方)说下。

而另一名女性客户经理则坚称,招行与该财富没有合作关系,冯晶的信息不可能是招行提供给对方的。不过她也同时表示,如果是链家这类机构的话,是可以把用户信息给对方的。

冯晶:这个XX财富的人和我说,他跟你们有合作?

客户经理(女):您是说楼盘这边他和我们有合作是吗?

冯晶:他说如果我在招行这边贷款做不了的话,他可以帮我做。

客户经理(女):我们这边没有这种情况。

冯晶:没有这种情况吗?

客户经理(女):对,我们没有和哪儿有合作。

冯晶:所以你们和xx财富没有关系吗?

客户经理(女):对,没有关系。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给您打电话。而且就我们这边的话,您可以放心,您留给我同事的电话他直接就发给我了,没有经过第三个人的手。

冯晶:你同事刚才和我说是有可能给第三方的。

客户经理(女):他可能不确定,他以为第三方机构是链家,这种我们是可以给的。

客户经理的解释并未打散冯晶心中的疑团:如果不是招行泄漏的信息,第三方机构如何知道自己正在询问贷款的事情,又为何一上来就说在招行的贷款可能走不了?客户经理说电话可以给链家之类的机构,这不算泄露客户信息?招行到底是如何管理客户个人信息的?

冯晶决定进一步向小龚求证,但对方回应称:“能提供帮助的话都会告诉您,您要是非要问是谁(提供了个人信息),我也很难办。”而在冯晶询问其合作是否包括给招行相应回扣时,小龚称:“不管哪个行业都一样,互利共赢嘛!”

冯晶与第三方机构信贷经理的微信聊天截图。图片来源:冯晶

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以个人客户身份致电招行95555热线电话,其工作人员也坚称,招行并未与第三方机构有合作关系,招行也不会将客户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机构,建议客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的信息。

第三方机构是如何获悉冯晶的贷款需求等信息的呢?对此,招行客服回应称,有可能是客户在其他金融平台上曾经填写过相关信息。

今年5月底,有媒体曝出“招行网银存在严重漏洞,用户个人信息或存在泄漏风险”,对此招行于5月27日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表示该异常为系统偶发性错误,不会对客户信息安全造成影响。

而在2012年,央视“315”晚会也曾曝光过招行员工出售客户信息的行为。其中,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风险管理部贷款审核员胡斌,向朱凯华出售个人信息300多份。

今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就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出台司法解释。根据此次司法解释,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者可获刑。(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