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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给招行留下手机号 不到半小时就接到推销电话(2)

2017-06-16 14:32:29    中国新闻网(北京)  参与评论()人

而北京一名融资租赁机构的负责人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微信公众号:jwview),贷款公司如果说利率是14.4%,实际成本会远高于此。“这14.4%的利率,还没有算手续费、砍头息和保证金。如果算上资金的时间价值,成本起码在25%以上。”砍头息是指放款机构给借款者放贷时先从本金里扣除一部分钱,这部分钱叫做砍头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招行客户经理:可能会把客户基本信息给第三方公司

针对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问题,冯晶随后分别致电招行两名客户经理。其提供的电话录音显示,一名男性客户经理在听完整个事情经过后称,有可能是其同事将冯晶手机给了第三方机构。

客户经理(男):是他们(XX财富管理机构)主动说XXX(负责房贷的客户经理名字)给他介绍的吗?

冯晶:他没说谁给他介绍的,就说是招行这边的朋友把我电话给他的。

客户经理(男):那有可能是。房贷是有可能别的公司和您说的。但我没有听说过这家公司,可能是她(房贷客户经理)认识的公司,可能是她个人的。

冯晶:所以你们确实和这种第三方机构有合作?

客户经理(男):对,有这种合作,有和招商银行绑定的合作公司,但我不是房贷组的,所以没听过这家公司。您还是和房贷经理再确认一下。

冯晶:那你们就直接给第三方公司我们的电话吗?

客户经理(男):嗯,这个的话,应该会,会给第三方一个您的电话联系您,您基本的情况我们会和他(第三方)说下。

而另一名女性客户经理则坚称,招行与该财富没有合作关系,冯晶的信息不可能是招行提供给对方的。不过她也同时表示,如果是链家这类机构的话,是可以把用户信息给对方的。

冯晶:这个XX财富的人和我说,他跟你们有合作?

客户经理(女):您是说楼盘这边他和我们有合作是吗?

冯晶:他说如果我在招行这边贷款做不了的话,他可以帮我做。

客户经理(女):我们这边没有这种情况。

冯晶:没有这种情况吗?

客户经理(女):对,我们没有和哪儿有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