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正文

达利食品公告:相关指控未充分考虑有关事实(3)

2017-06-08 13:28:19    网易财经  参与评论()人

c) 达利于2015年6月30日前已经全部偿还上述应付控股股东款项,并且至今并未再次发生此类借款,完全符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d) 对于此项安排的解释已经在招股说明书中做了充分的说明(参见招股书「History,Development and Reorganization-Reorganization」以及「FinancialInformation」等章节),FG Alpha对此的质疑并无任何根据。

3. 有关资本开支的质疑

其声称「FG Alpha Management谘询了行业专家对达利于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四年的资本开支进行了估计。对两个年度的累计估计约为人民币10亿元,低于达利所呈报的金额」。

公司回应

a) 达利2013-2014期间的资本开支已经披露在招股书第234页,以下是资本开

支的进一步细分:

b) 此外,达利河北公司的土地出让金(约300亩)及厂房(约96,000平米)建设成本合计1.28亿,食品及饮料生产线的投资分别为0.38亿与1.86亿,年化产能分别为30,240吨与178,200吨;陕西公司的土地出让金(约310亩)及厂房(约90,000平米)建设成本合计1.00亿,食品及饮料生产线的投资分别为0.29亿与1.30亿,年化产能分别为21,120吨与123,200吨。

c) 在2012-2016年期间,达利的资本开支佔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8%、5%、3%、3%,平均值为6%,相较于部分可比公司的7%-13%,属于合理且偏低的水平。

d) FG Alpha声称引用了所谓专家的估计认为我们相应的资本开支金额高于实际需要,但并未给出专家的估算方法以及依据,因此公司也无从更针对性的具体说明。

4. 有关经营开支及工资的质疑

其声称「根据FG Alpha Management的调查,该公司的经营开支及薪资远低于上市同行」。

公司回应

a) 达利在2012-2016年的销售管理费用佔收入的比重为8.3%,8.3%,9.1%,14.1%,18.0%;该比例相对较低(特别是在2012-2014年间)的原因包括:1)达利採用的销售模式与已经上市的部分竞争对手有所不同,即达利给予经销商相对较低的出厂价,经销商的毛利率更高,而由经销商承担大部分的销售工作,因此达利所承担的销售环节的费用比例较低,而由经销商承担大部分的促销费用及人员费用等;2)达利的总部位于县级城市福建惠安,总部管理人员工资以及办公开支较低,导致管理费用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