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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通芯城与烽火研究继续互掐 复牌大跌逾23%(5)

2017-05-31 14:01:19    格隆汇  参与评论()人

公司回应:公司业务的历史及发展,包括现时构成公司业务一部分的若干资产曾经由一家于纳斯达克市场上市的公司(康敬伟为其单一最大股东)拥有的事实,于招股章程内详细载列。

诚如招股章程所述,经营相关前身业务的若干实体乃由康敬伟于2012年11月以代价7800万美元自优创收购。前身实体的营运随后透过新增Cogobuy.com电商平台及添置租赁物业持有和物流支持资产等若干互相补足的资产而得以补充,从而构成(成为并将继续为)公司的核心业务。

因此,任何试图将前身实体在其于2012年11月被收购前的业务与公司现时经营业务进行直接对比的行为均为不恰当及无意义。

公司于2014年在联交所上市后及随着其业务的顺利拓展,康敬伟选择将其绝大部分时间投入公司业务,并逐渐抽身优创的事务。因此,其最终选择煺出于优创的持股实属意料之中。截至2015年6月30日,康敬伟不再持有优创任何权益,且不再担任其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成员。

该报告所指控优创的股价表现及康敬伟出售其于优创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着公司的股价下跌及康敬伟出售其于公司的权益,这一主张完全缺乏理据。

事实上,情况恰恰相反。诚如于联交所网站(hkexnews.hk)可公开查阅的披露权益申报所载,康敬伟自公司于2014年7月首次公开发售以来未曾出售其于公司的任何股份。

此外,诚如公司就2016年9月进行的股份配售公布所载,康敬伟已同意与承配人签订补偿安排,据此,倘于配售协议日期起计3年期间的最后交易日股价低于某一价格,其须向承配人作出补偿。康敬伟相信,其愿意订立有关安排足以证明其对公司业务充满信心。因此,董事认为,该报告所载指控毫无依据,其唯一目的是为了引起股东及投资者恐慌,并为该报告的作者相关方牟利。

7、指控:股份配售认购不足且无产业投资者认购

公司回应:诚如公司2016年9月1日公告所载,公司与配售代理就“按尽力基准”配售最多合共约2.70亿股新股份订立配售协议。该股份为公司根据2016年股东周年大会获公司股东授予的一般授权可发行的最高股份数目。

该项配售乃针对若干大型独立机构投资者,而并非产业相关投资者。诚如公司日期为2016年9月22日的公告所载,配售代理成功将约1.60亿股新股份配售予若干高质素专业机构投资者,包括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Lindeman Asia Global PioneerPrivate Equity Fund No. 11(当中国家煺休金服务、Korea Development Bank、KoreaTeachersCredit Union、Korea Post为其最终投资者)、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华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及重庆高新创投两江品牌汽车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关键词:科通芯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