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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通芯城与烽火研究继续互掐 复牌大跌逾23%(4)

2017-05-31 14:01:19    格隆汇  参与评论()人

公司于2014年9月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透过为客户提供若干融资服务(包括提供营运资金融资计划)赚取利息收入。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约—5.70亿元人民币,而非一般公认会计准则营运现金流为人民币2.85亿元。

该差异人民币8.55亿元乃为供应链融资业务(现称为引力金服)向第三方提供的贷款,该金额以公司自有资金提供。倘以银行贷款代替公司自有资金,则现金流量表项目“用于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银行贷款增加”将增加此金额人民币8.55亿元。

销售收入由截至2015年止年度的人民币94.53亿元增长到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29.33亿元,而集团的库存和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亦相应增加。

公司称,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的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增加额中绝大部分源于蓝筹客户,而应收款项周转天数仍然保持在47.0天,处于行业正常水平,于2016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超过90%在期后的2017年的3月中旬已经收回。随着业务的增长,存货周转天数仍然保持在30.8天的行业正常水平,而于2016年12月31日的存货超过90%在期后的2017年的3月中旬已经出售。

5、指控:可疑的股本回购而回购的股份大多来自数个户口

公司回应:有关公司股份回购活动存在可疑之处及称其只是用来协助友好人士的阴谋的暗示毫无根据可言。公司进行的股份回购符合上市规则的所有适用规定,是通过独立第三方经纪人(包括中信建投(国际)证券及海通国际证券)下达的指示进行的场内股份回购。

由于回购在场内进行并全部由第三方经纪人管理,公司及康敬伟无法影响场内交易可能面对的交易对方,该报告中任何其他暗示亦毫无支持理由且全无事实根据可言。该报告的作者在没有任何明显证据的情况下亦得出结论,称公司透过第三方经纪人进行的场内股份回购的交易对方为一个人、神秘的匿名投资者。

公司亦注意到,其目前购回股份的授权已在公司于2016年4月27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以投票方式一致批准,概无人士投票反对回购股份。这与去年获全票通过的回购授权一致,显然公司股东支持公司的股份回购行动。因此,该报告作者的指控毫无证据支撑。

6、指控:于美国上市的前身Cogo Group

关键词:科通芯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