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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机密封股东“清仓”后道歉 持股不足5%违规减持如何监管?(3)

2017-05-27 13:53:21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上述规定对于“断崖式减持”、“清仓式减持”等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减持规定》明确说明是为规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 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股份行为。对于持股不足5%的股东违反承诺减持,没有做出约束。

今年4月,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拉抬股价高位套现,超比例减持甚至清仓式减持的现象进行批评,并引述市场人士说法称“吃相难看”。

5月26日,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专门就少数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以及对公司经营管理有影响力的股东清仓式减持、断崖式减持等现象做出回应。发言人邓舸称,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行为是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组成部分,《若干规定》在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行为,促进上市公司稳健经营、回报中小股东,支持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新情况、新问题。

证监会对此专门组织力量进行了研究评估。近期,在总结前一段实践经验和有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证监会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将修改《若干规定》,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将完善相应的交易规则,引导上市公司有关股东减持行为规范有序进行。

随后交易所也做出回应称,今年以来,交易所集中组织力量,认真总结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手完善配套的减持业务规则。其中,着重对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过桥减持”、部分股东“清仓式减持”、减持信息披露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从完善制度规则、加强一线监管两个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准备。

前述证券律师告诉记者,对于未履行减持承诺的行为,目前还没有非常清晰的处罚案例,不过在未来《证券法》修改过程中,可以考虑将未履行承诺按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做出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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