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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机密封股东“清仓”后道歉 持股不足5%违规减持如何监管?(2)

2017-05-27 13:53:21    第一财经APP  参与评论()人

按照监管层约束承诺履行的要求,深圳柏恩在招股书中同时做出了约束“未履行承诺”的承诺。

深圳柏恩称,本公司将在日机股份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日机股份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因违反相关承诺出售股票获得的收益归日机股份所有;如果未履行该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赔偿范围包括股票投资损失及佣金和印花税等损失。

“道歉”只是开始

对于前述未按照承诺违规减持的行为,深圳柏恩解释称系工作人员对减持规定理解不到位所致。

“由于公司上市新股发行导致深圳柏恩持股比例被动降至 3.75%,工作人员误 以为深圳柏恩所做出的承诺仅需在其对公司持股达到 5%以上时才须遵守、履行, 因此导致本次违规减持发生。”深圳柏恩称,由于工作人员对减持承诺和相关证券法规在理解上存在偏差,导致本次减持未能提前三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 持计划、履行披露义务。

深圳柏恩表示,对减持操作的不规范行为给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致歉,并恳请各位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谅解。同时解释称,已组织相关部门加强 对证券法规的学习培训,以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证券管理水平,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对于上述解释,有市场人士表示说服力有限。一方面,深圳柏恩对日机密封的持股进行了全部减持,交易金额上亿;另一方面,深圳柏恩是一家成立于2004年以投资为主营业务的机构,注册资本1亿元,除投资之外不从事任何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目前深圳柏恩已就未履诺事项向公众致歉,而对于出售股票所获收益的处理、以及投资者在交易中可能发生损失的赔偿,还有待监管部门进一步予以明确。

减持规则漏洞待补

2015年下半年以来,监管层对股东减持的监控监管不断加强。2015年7月,证监会就曾针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违反承诺减持、短线交易等违法行为加强监测,并组织筛查了近50起线索,进行调查处理。

在对违规案件的调查基础上,证监会于2016年1月9日发布实施了1号公告,即《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其中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 、董监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 性文件中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曾就限制股份转让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对于违反《减持规定》的,证监会及交易所将根据具体情形,采取书面警示、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以及限制账户、限制减持的措施,情节严重的会受到行政处罚以及市场禁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