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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人民大会堂里的个税之争

2017-05-27 11:41:22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叶青:大会堂里的个税之争

2011年6月底,我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遇到了人民大会堂的个税之争,是一件终生难忘的事情。

这一场惊心动魄的个税争论始于网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1年 5月 15日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布了自 2011年 4月 25日 16时至 5月 31日 24时期间,社会公众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向公众梳理呈现了来自 82,707位网民的 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 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

针对此次草案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网上共有82,536人对这条发表意见,其中赞成以3,000元作为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占 15%,要求修改的占48%,反对的占35%,持其他意见的占2%。网上部分意见认为,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应提高,其中较多建议提高至5 000元。有些意见提出,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的生活成本及房价都很高,3,000元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不符合 “基本生活费用不必缴税”的原则。专家建议应根据地区收入差异规定不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草案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将工薪所得的适用税率由原来的 9级修改为 7级。网上部分意见建议将草案第 1级数不超过1,500元的月应纳税所得额5%的税率降为 3%,体现国家普惠工薪阶层。有些意见建议降低免征额的同时降低适用税率,即1,000~5,000元的月工资收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1%的税率。

有的专家提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可以照顾到纳税人的不同负担情况,有关部门应尽快推进这一改革。增加直接税在税制结构中的比重,是税制改革的方向之一,一味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减少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总收入中的比例,不符合改革方向。

其中,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提出,这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不应在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上做文章,而应通过适当扩大减免税范围,增加与民生相关的特殊减免税项目,如抚养人口、房贷支出、教育支出等达到减税的目的。

网上有的意见提出,财税部门应尽快创造条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收制度,考虑家庭抚养、赡养人口、教育费用、大病减免等综合因素,实行法定免税、申请减税、退税制度。财税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税收使用情况,让老百姓清楚税收是否真正用于改善民生,帮助了贫困人群。有的意见提出,财税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不能借口执法力量不足不主动追究偷、逃、漏税行为,给国家造成损失。

各种争论意见,最终要经过人大常委会来决断。6月 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听取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维持一审稿的将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 2,000元提高到 3,000元不变,考虑到公开征求意见中的多数网民要求再提高减除费用标准的意见,主要是希望进一步降低纳税人中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草案将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 3%,加大对较低收入人群的减税力度。

此次列席人大常委会,在讨论时我在第一组。争论的焦点集中在3,000元上。再审稿维持了初审稿的意见,仍拟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并未采纳此前呼声很高的——进一步提高免征额的意见。我预计 3,000元的修改稿虽然会遭遇很多的反对票,但有可能通过。

在小组审议过程中,“火药味”很浓。与会代表们分为三派:一派赞成通过3,000元的修改稿;第二派主张延后审议表决;第三派建议直接提高免征额。让我终生难忘此次激烈的人民大会堂个税之争。起初,赞成通过3,000元修改稿的意见占据主导,一些代表认为草案中的第一级超额累进税率由5%降到3%,已经充分考虑了网民的意见。但主张提高免征额的代表在讨论中表现激烈,他们将网民的意见带进了会议室,有的代表呼吁“非网民意见莫谈”;有的代表甚至明确而激烈地表态:“如果方案不调整,还是3,000元,我一定投反对票 ”,这些表现在以往的讨论中非常罕见。作为列席代表,一般是在最后才发言。我在发言中的建议是,将个税免征额提高到 4,000元。

事情的转折点出现在 6月 30日的上午。在小组讨论之前,小组长宣布了一个让人愉快的消息:经过委员长会议讨论决定,“免征额”提高到 3,500元。大多数常委们松了一口气,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我也倍感轻松。为此,委员长会议不止开过一次,可见各小组争论之激烈。

各小组的争论情况,与我所在的第一小组的情况差不多。

30日下午,人大常委会 3点准时召开,3点零 6分,票数出来:

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税法于 2011年 9月 1日起实施。我与旁边的代表说:“没有想到,方案转变这么快,还高票通过。”我立马在微博中发布了这个消息,网民反映十分强烈,有的留言说:这是最好的党的生日礼物。因为第二天就是 “七一 ”。

2011年的个税改革,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开门修法,参会的代表普遍认为,“个税法修改一小步,民主立法迈大步”。这次个税修正案的讨论具有标杆作用。虽然中国的听证会越开越多,但公众的参与度和信任度一直不高,而在本次个税免征额讨论中,网民的意见直接进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并直接影响了结果,这对恢复公众的信心有很大作用。(叶青系盘古智库学术委员、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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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