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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青:人民大会堂里的个税之争

2017-05-27 11:41:22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叶青:大会堂里的个税之争

2011年6月底,我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遇到了人民大会堂的个税之争,是一件终生难忘的事情。

这一场惊心动魄的个税争论始于网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11年 5月 15日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布了自 2011年 4月 25日 16时至 5月 31日 24时期间,社会公众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向公众梳理呈现了来自 82,707位网民的 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 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

针对此次草案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网上共有82,536人对这条发表意见,其中赞成以3,000元作为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占 15%,要求修改的占48%,反对的占35%,持其他意见的占2%。网上部分意见认为,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应提高,其中较多建议提高至5 000元。有些意见提出,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的生活成本及房价都很高,3,000元的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不符合 “基本生活费用不必缴税”的原则。专家建议应根据地区收入差异规定不同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

草案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将工薪所得的适用税率由原来的 9级修改为 7级。网上部分意见建议将草案第 1级数不超过1,500元的月应纳税所得额5%的税率降为 3%,体现国家普惠工薪阶层。有些意见建议降低免征额的同时降低适用税率,即1,000~5,000元的月工资收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1%的税率。

有的专家提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可以照顾到纳税人的不同负担情况,有关部门应尽快推进这一改革。增加直接税在税制结构中的比重,是税制改革的方向之一,一味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减少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总收入中的比例,不符合改革方向。

其中,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提出,这次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不应在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上做文章,而应通过适当扩大减免税范围,增加与民生相关的特殊减免税项目,如抚养人口、房贷支出、教育支出等达到减税的目的。

网上有的意见提出,财税部门应尽快创造条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收制度,考虑家庭抚养、赡养人口、教育费用、大病减免等综合因素,实行法定免税、申请减税、退税制度。财税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税收使用情况,让老百姓清楚税收是否真正用于改善民生,帮助了贫困人群。有的意见提出,财税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不能借口执法力量不足不主动追究偷、逃、漏税行为,给国家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