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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险监管再升级:禁止作为附加险 10月前完成自查整改(3)

2017-05-17 09:02:12    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评论()人

一位寿险公司精算师在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表示:“部分公司把附加万能险设计成高收益的高现价,再和返还年金主险组合起来,基本上就是个高现价产品。”

需在10月1日前完成整改

据悉,《通知》下发之后即生效,保险公司新报送审批或备案的保险产品需严格遵照要求执行。对于市场上已经存在的不合规产品,《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在10月1日前完成自查和整改。

由于《通知》禁止的产品形式较为普遍,是否对后续的产品销售和设计调整造成一定影响?上述寿险公司内部人士认为,“因为4月1日前,已有一批这样的产品停售了,所以该规定影响可能不会太大。”

2016年9月,保监会在《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对人身险的产品定价、保险金额、预定利率、存续时间、保费规模等方面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于2017年4月1日前,停售一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通知》还规定,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

对此,多位业内人士指出,目前不符合该规定的两全、年金保险同样广泛存在。“很多产品都没有等到5年就返还了,所以都要面临调整。”一位保险业内人士指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通知》对于违反规定的处罚可谓严厉。

《通知》显示,保险公司违反监管规定开发设计人身保险产品,或通过产品设计刻意规避监管规定的,保监会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采取一定期限内禁止申报新的产品、责令公司停止接受部分或全部新业务等监管措施,并严肃追究公司总经理、总精算师等责任人责任。

(原标题:万能险监管再升级:禁止作为附加险 10月前完成自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