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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险监管再升级:禁止作为附加险 10月前完成自查整改(2)

2017-05-17 09:02:12    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评论()人

此外,《通知》还对护理、失能、团体医疗等险种分别作出规定。

具体而言,护理保险产品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应当以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条件;失能收入损失保险产品在保险期间届满前给付的生存保险金,应当以被保险人因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条件;团体医疗保险产品中,保险公司收取的医疗保费应全部用于医疗保险责任的保险金给付,且产品定价利率应符合相关监管规定要求。

禁止万能险等作为附加险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强调,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根据上述规定,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

对于《通知》有关“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的规定,一位业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类产品形态在长期理财型产品中相对常见,通常是以分红险或年金型产品的附加险形式存在,红利进入万能/投连账户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设计的优势在于:通过普通型年金产品与万能型保险的巧妙组合,主险的各项生存类保险金自动进入附加万能险账户,以月复利方式累积增值。附加万能险账户每月公布结算利息利益清晰透明,投保人可以灵活支配。

上述寿险公司内部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从市面上的保险产品设计来看,万能附加险的情况比投连多。主要是附加在有生存返还类的产品上,可以使生存返还以万能结息的利率累积。”该人士认为,“主要还是考虑保险产品要回归保障。也可能是出于对分红险、万能险产品形态稍微复杂一点,担心存在销售误导的原因。”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产品形态在近年来险企备战“开门红”策略中极为常见。如2014年、2015年开年期间,多家大型险企以“分红险+万能险”作为主打产品组合。2016年、2017年初,几大公司又力推“年金险+万能险”组合。

如某大型寿险公司2017年的“鑫福赢家”保险组合计划,包含鑫福赢家年金保险、鑫福赢家年金保险(分红型)、鑫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铂金版)等多款产品。消费者可单独投保年金保险(分红型),也可以按照投保时的需求选择组合年金保险(万能型)(铂金版)(即“累积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钻石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