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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大数据:23年来707家上市公司涉案1264起(7)

2017-05-16 10:22:36    中国经济周刊(北京)  参与评论()人

不过,有着多年证券维权经验的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律师,更看重从法律层面解决问题。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当前的证券法对违规行为缺乏统一的处罚逻辑,为何有的违规行为可以按照交易金额处罚,如对违规举牌后继续交易的;而有些非常恶劣的甚至涉嫌犯罪的违规,如一些上市公司动不动虚增几个亿,这么恶劣却只处罚60万甚至四五十万了结?”在许峰律师看来,此次证券法修订应考虑统一的处罚逻辑,在《证券法》二审稿中修改完善相关条款,净化资本市场秩序,这比区别不同的对象而采取不同的处罚逻辑更重要。

按现行《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是证券监管部门处罚上市公司信披违规的重要法律依据,也是被不少市场人士吐槽威慑力不够的“痛点”。

许峰因此建议,虚增收入或虚增利润等虚假陈述恶劣违规行为完全可以参照交易金额处罚的条款来设置,没有金额的违规,可以设置一个固定数字,“如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不涉及具体金额的,那就罚款2000万;虚增营业收入2000万,就罚款2000万,虚增资产2000万,就罚款2000万,虚增净利润2000万,就罚款2000万。”

违规上市公司的区域分布

12家ST股违规次数达到或超过5次

707家公司中,哪些省份的上市公司最多?

截至2017年5月8日,沪深两市共有3232家上市公司,总市值51.23万亿元,分布于31个省份。《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以上市公司注册地省份为基准,统计了涉嫌违规的707家公司的分布情况。

从违规公司分布情况来看,广东省、浙江省、上海市等3省份上市公司违规数量超过50家,分别有94家、63家、61家,这3省份共有218家,占比30.83%;江苏省、山东省、北京市、湖北省、四川省、福建省、湖南省、辽宁省等8省份上市公司违规数量在20~50家之间,这8省份共有259家,占比36.63%;重庆市、吉林省、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河南省、陕西省、黑龙江省、甘肃省、海南省、河北省等12省份上市公司违规数量在10~20家,这12省份共有178家,占比25.18%;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江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省、青海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等8 省份上市公司违规数量在10家以下,这8省份共有52家,占比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