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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分类评规将做调整 恶意规避监管直接降至D类(2)

2017-05-03 09:47:48    网易财经综合  参与评论()人

不过,华南地区一位非银行业分析师提出,鉴于经纪、投行、资管、投研等业务已经设置了加分指标,如单独增加营业收入加分指标,可能导致重复加分。

针对“证券公司上一年度境外子公司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达到40%、30%、20%的,分别加4分、3分、2分”这一新规,行业人士分析称,该加分项对极少数境外业务强的券商极为有利。

以中信证券为例,旗下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在香港拥有4家分行。2016年,中信证券国际实现营业收入约合人民币443689万元,利润总额约合人民币12512万元,净利润约合人民币15832万元。2016 年,中信证券国际和中信里昂证券在香港市场共参与了11单IPO项目、13单再融资项目、16单债券融资项目、13单财务顾问项目。

针对“证券公司新业务市场竞争力指标、信息系统建设投入金额位于前5名、前10名、前20名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这一规定,华北地区中型券商则建议,建议此款中“投入金额”修改为“投入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并建议明确“新业务市场竞争力指标”涵盖的范围及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最新的分类评价加分项当中,将证券经纪业务加分由以净收入和部均净收入行业排名同时并累计加分,调整为收入排名加分以部均收入位于行业中位数为前提,且不再对部均收入排名单独加分,总分值由4分降至2分。

将投行业务加分由“以净收入和承销项目数量排名同时并累计加分”,调整为仅按收入排名加分,且不再对承销项目数量排名单独加分,总分值由4分降至2分。

此外,征求意见稿在持续性合规状况评价指标中删除了证券公司未被行政处罚的加分条款,即“公司最近2个、3个评价期内未被采取过本规定第九条第(六)至第(十一)项措施的,分别加2分、3分。”

新增四大扣分项

“目前部分证券公司存在盲目铺摊子、分支机构扩张过快、大量开展通道业务,核心竞争力不强等问题。”监管人士指出,当前证券公司日常监管中常态化监管措施采取频率较低、监管措施种类失衡,存在“惜用”、“少用”、“不好用”等现象。

针对上述问题,《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常规监管措施扣分档次,对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等4项措施每次扣0.5分,出具警示函并在辖区内通报、责令改正措施每次扣1分,其他措施扣分标准未作调整,条文项目序号顺次修改。

为强化行业自律组织“以会员为中心”的一线监管,根据现有操作实践,进一步完善自律措施扣分规则,增加自律监管措施的扣分项,比照纪律处分(0.5分)减半扣分,每次扣0.25分。

为督促证券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进一步明确评价期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不予加分的制度安排。对证券公司由于在评价期内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风险事件,造成严重影响被扣分的证券公司,所涉及业务对应的加分项目不予加分,但同时明确不予加分只影响一个评价期。

相较于2016年评价期,今年的评价期内券商扣分次数有所减少。发力加分项,将成为券商为“升级”而进行经营管理调整的重点工作。

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从去年5月1日至今年4月30日,有7家券商分别因“保荐业务、独立财务顾问业务及新三板业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广发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和方正证券4家券商因“未按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总计罚没金额接近2.4亿元。

期间,5家券商投行业务被责令限期改正、出具警示函;华金证券因“直接参与信用评级报告修改”公司债承销资格被暂停6个月。超过40家券商因新三板业务违规遭股转系统处罚。

"全面风险管理"首次被写入

毋庸置疑的是,今年是券商的“合规风控”年,“全面风险管理”首次被写入券商分类监管新政中。

文件显示,为体现分类评价对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能力的要求,将“动态风险监控”调整为“全面风险管理”,具体内容按照《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