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济频道首页 > 正文

农民工超时劳动危害有多大

2017-05-02 19:30:55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2016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下称《报告》)显示,外出农民工(下称“农民工”)超时劳动情况有所改善,但仍然不容乐观:农民工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2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7个小时。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占37.3%,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占84.4%。

这组数据一方面说明,超时劳动是农民工比较普遍的工作状态;另一方面也说明,农民工工资结构并不合理:农民工月均从业时间219.24小时,是法定166.64小时的1.32倍,换言之,农民工工资总量约1/4是由超时劳动贡献的。检视一下历年统计数据,这一占比水平基本保持稳定,这充分说明近年来农民工超时劳动现象不仅普遍,而且改观甚微。

毫无疑问,超时劳动会导致农民工免疫机能的下降、工伤事故概率的提高等,这对其身心健康的危害是巨大的,最极端的表现形式就是“过劳死”。更可怕之处在于,超时劳动的危害不仅限于影响农民工身心健康,它还会对农民工产生一系列“负向激励”,而这些“负向激励”又会不断传导,从长远看会影响我国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兹事体大,切不可等闲视之。

首先,会降低农民工学技术的意愿。

衡量农民工工资水平是否合理,固然要看总量及其增长率,但更要看工资结构,甚至工资结构合理与否,比工资总量是高是低更为重要。单从工资总量看,近年来农民工工资呈逐年增长趋势,其间增速还一度高于同期GDP增速和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这引起不少人的担忧,认为这会降低我国劳动力成本优势,影响中国经济发展。

但是,如果从工资结构的视角看,这样的担忧实在是杞人忧天。因为,在不同的工资结构下,工资增长的内生动力是不同的。在农民工工资总量中,最核心的无疑是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甚至有些农民工的工资只有这两项。

基本工资作为相对稳定的工资,反映的是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技术技能水平、职业资格资历等内在的个性化人力资本,而加班工资作为适时动态变化的工资,反映的是农民工超时劳动的长短,与内在的个性化人力资本无关。换言之,在超时劳动的语境下,劳动时间越长,个体回报率就越高。

这说明,基本工资比拼的是能力素质,加班工资比拼的是精力体力。加班时间长,加班工资多,意味着在农民工工资结构中,人力资本的回报率不高。对于农民工而言,既然学知识、学技术进而不断提升技能水平还没有超时劳动立竿见影且回报率高,那么,劳动力市场中这种用工需求,自然无法产生激发农民工积极主动学技术的价值导向。在全世界劳动者都在为减少劳动时间而努力的语境下,近年来我们总是看到农民工主动要求加班的新闻,这种并不合乎常理的做法,其实从一个侧面说明,一些农民工的基本工资实在太低了,工资结构也太不合理了。

同时,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技术工人缺口很大”“技术工人待遇较高”的信息充斥劳动力市场,但是劳动力市场的统计数据并没有反映出农民工出现明显的学技术趋势的原因。当然,这也更充分说明,靠加班时间支撑起来的工资增长率,即便超过劳动生产率提高的速度,也不值得忧虑,因为这实在难以上升到影响我国经济竞争优势的“高度”。

其次,会延缓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核心任务就是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这关系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关键在于让农民工进得来、留得住,增强农民工对城市的归属感。然而,农民工对城市归属感的培养,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农民工能够构建起自己的社会关系网,并且与周围人有稳定的互动交流,而这首先需要有足够的闲暇时间。

然而,超时劳动占用的恰恰是农民工的闲暇时间,而进一步将其固定在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两点一线的空间中。在有的企业里,这种状况已经严重到哪怕同住一个宿舍的工友,也如同陌路人一样不熟悉。与工友之间的交流尚且如此,与城市居民的交流自然更差。此前,上海社科院发布的“上海社会发展报告蓝皮书”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参与社区活动的比例普遍不高,甚至不及其父辈。“经常参加”社区活动的仅为2.4%,从不参加的比例高达71.7%。而且,仅一成人表示与上海户籍市民来往最多,八成以上的交往对象依然是外地户籍为主。

《报告》也印证了这一点:在城市生活中,除家人外,进城农民工业余时间人际交往时,老乡占35.2%,不仅占比最高,而且还比上年提高了1.6个百分点。

此外,进城农民工业余时间主要是看电视、上网和休息,分别占45.8%、33.7%和29.1%,而选择参加文娱体育活动、读书看报、参加学习培训的比重分别仅为6.3%、3.7%、1.3%。这说明,进城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要么倾向于“老乡见老乡”,要么倾向于“自娱自乐”,社会融合度并不高,社会交往也有待丰富。

人说到底是情感的动物,始终会有害怕孤独的恐惧。哲人有言,能享受孤独的,不是神就是兽。摆脱孤独的重要路径就是加强与他人的互动交流,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工可以极大纾解置身城市的孤独感以及增强对城市生活的融合度,进而增加在城市生活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讲,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情感上的真正融入比物质上的融入更重要。因为,只有在真正的情感融入之下,市民化进程才是不可逆的。

再次,新的发展理念会落实不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的五大发展理念,这充分彰显了增进人民福祉、造福广大劳动者的价值取向。具体到企业层面,就是要致力于建立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让劳动者充分公平合理地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表面上看,农民工工资的增长意味着他们在分享企业发展成果。但是,如果增长的工资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超时劳动的贡献,则意味着农民工是靠法定时间之外的额外劳动量来提升工资水平的,这说明农民工收入的增长不是得益于和企业建立了一种合理的利益共享关系,而是得益于企业发展的溢出效应。也就是说,在企业高度增长、开工充足、订单丰沛的情况下,农民工搭乘企业发展的快车,分享的只是企业发展效益中微不足道的“一杯羹”。

这样的利益分配模式,在某种意义上不是真正的利益共同体的分配常态,在企业高速发展时或许可以“相安无事”,可一旦企业发展遇到困难,就会让一度被掩盖的矛盾浮出水面。一些企业经营者在企业发展遇到困难时,抱怨劳动者不理解企业、做不到与企业共渡难关,但他们很少反躬自省,何以在企业发展顺风顺水时,听不到甚至不愿意倾听劳动者对于公平合理共享发展成果的呼声?

缺乏“同富贵”,自然就少“共患难”,如果企业发展的效益不能在企业发展的过程中稳定地转化为农民工在法定劳动时间工资的提升,加强农民工和企业构建利益共同体的“纽带”,那么,农民工之于企业的态度,就不得不被迫成为“同床异梦”,缺乏支撑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必要忠诚度。很多企业经营者面对“招工难”“留不住人”的困境时,总是将问题归咎于农民工的忠诚度低、流动性高、耐受力差,但事实上,利益共享机制的缺失,才是真正的症结所在。

总而言之,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超时劳动都不是一个简单的劳动时间长的问题,必须从经济长远健康发展的角度加以审视。当然,从国情实际出发,一下子解决超时劳动的问题既不现实,也有可能引发其他问题。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比如加大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督落实力度、推动基层工会更好发挥协商谈判作用等,来逐步推动减少劳动者超时劳动的总量,是切实可行也是刻不容缓的事情。

(作者系农民工问题研究人员)

编辑:黄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