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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公司鱼龙混杂 催收手段花样翻新(3)

2017-04-26 23:01:12    第一财经  参与评论()人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5月,银监会联合央行下发《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已经取消了上述“50%”和“5%”的规定,小贷公司的业务范围也进一步拓宽至买卖债券、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等,但需经过监管机构和相关部门批准。

而业内非常关注的小贷公司法律主体地位问题,在《征求意见稿》中未有所突破,仍被作为一般工商企业对待,不能享受非银行金融机构待遇;还再次强调了属地经营。

然而,《征求意见稿》自发布后已经过去3年,正式的管理办法仍未出台。

从“亲情催收”到外包催收

对于正规小贷公司而言,多用自有资金放贷,决定了它们天生比银行催收更积极。

1℃记者发现,小贷公司放贷多以个人或公司信用担保,以实物资产抵押和质押担保的情况较少;有的看似担保人众多,但实际能履行担保责任的很少。因此,一张“亲情网”往往在放贷前就编织好了。

“小贷公司、村镇银行放贷时,一般都尽量把能拉进来的都给拉进来做担保。首先要拉入借款企业的所有股东做保,无论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有的企业实际控制人不是股东,那么就再追加实际控制人夫妇做保;之后还可能让其他关联度较强的关联公司做保。”前述杭州某服装企业主表示。

如果借款人是以个人名义借款,则会加入其亲朋好友等做保,甚至将借款人成年的子女也纳入其中。担保有两种,包括一般担保和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前者先处置主债务人资产,当还不足以支付本息时,才能顺位处置第二担保人;后者与债务人的角色类似。

在一位小贷公司负责人看来,“亲情催收”方法行之有效。

此外,和互联网金融P2P网贷一样,少数正规持牌的小贷公司(特别是缺少线下网点的网络小贷)会将大额欠款的催收业务外包出去。良莠不齐的第三方催收公司潜藏着巨大的暴力催收隐患。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从事催收外包行业的法人单位多达3500~4000家,其中符合一般行业要求的不足100家。

业内人士指出,一些催收公司为了尽快促成业绩而雇用不当的从业人员,未经专业事项及操作的培训即进行催收作业,给社会上造成一些负面观感,甚至导致暴力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