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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以更配套的措施促进煤炭企业兼并重组(3)

2017-04-26 10:03:01    发改委网站  参与评论()人

七是进一步严格安全生产要求。督促煤炭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禁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复工复产,坚决禁止增加安全风险的超能力生产,坚决禁止增加安全隐患的超层越界生产。引导煤炭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弥补安全欠账,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同时,要督促企业更加科学地对待安全检查,除已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煤矿外,不能以集中停产的方式来应对安全“体检”,要在正常生产状态下查找安全隐患,要以确保安全的方式治理安全隐患。

八是大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在履行中长期合同、严控劣质煤进口、实施减量置换、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各地要引导煤炭企业恪守诚信,对严重失信行为,有关部门将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济运行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省级煤矿安监局负责同志,重点产煤市(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地方重点煤炭企业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